涉職務違法並受賄犯罪 廣東清遠市紀委原書記鄧梁波遭「雙開」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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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清遠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市監委原主任鄧梁波嚴重違紀違法,經批准,決定給予鄧梁波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俗稱「雙開」)的處分。
據此前報道,廣東省紀委監委早在去年12月已對鄧梁波立案審查調查。

鄧梁波在2018年12月已被免去清遠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職務。(網絡圖片)

通報稱,經查,鄧梁波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串供、轉移涉案款物,對抗組織審查;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民營企業主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接受民營企業主的娛樂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辦理港澳通行證並未經批准出入境,干預幹部選拔任用;貪圖享樂,腐化墮落,嚴重損害了紀檢監察幹部形象。

通報還指,鄧梁波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梁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十八大以來,清遠曾與茂名、江門、梅州等地同列為廣東省反腐的重點地區。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到2018年,鄧梁波在清遠擔任市委常委期間,同期任職的該市市委書記、副書記,市長、副市長4人均落馬。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