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法警對峙」風波背後:藍圖與現實不止一步之遙

撰文: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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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包頭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13個罪名,對王永明等人移送起訴。王永明的女兒稱父親是被人陷害,一直通過多個渠道為父申冤。7月4日,此案在內蒙古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法院開庭審理。

這原本應該是一場在「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下再平常不過的一起案件,卻因庭審過程中暴露出的各種問題,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被告律師、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與法警對峙的照片,更是在坊間熱傳。

徐昕與法警對峙的照片在網絡廣為流傳。(網絡圖片)

律師要求播放公訴人涉索賄錄音被制止

7月17日,徐昕在接受內地媒體專訪時,更是直接道出了令外界匪夷所思的「庭審現場」——「我跟被吿人王永明提出解除合同事由,問他是否同意,這個是完全許可、法庭應該保障的,但是突然圍上來一群法警,不讓我說話,法警隊隊長用手指着罵我,說我不懂規矩,其他的法警也大聲的喝止。」「我們提出的任何有法律根據的申請、要求,都是不(被)同意,就是不讓說話,舉手要求發言的話,就不讓你說。在這個過程中還發生了法官限制發言時間的問題,說一個人只能說20分鐘。」

此外,當播放公訴人涉嫌索賄的錄音時,又是一起衝突。「部分律師申請公訴人迴避,因為他涉嫌索賄30萬元,錄音內容是律師作為中間人和家屬的通話,通過律師,暗示家屬送錢。當時我們要播放這個錄音,剛開始審判長是同意的,但旁邊的兩個審判員制止,後來王振江律師就想趁着他們不注意悄悄地放,當法庭響起錄音內容時,法官非常緊張,就讓法警緊急上來搶他的電腦和麥克風,整個電源都拔掉。」

男法警庭上打女被吿人

徐昕就此總結道,「這樣的違法行為不勝枚舉」,甚至還「出現了男法警打女被吿人的情況」,而「到了中度激烈的時候,法院一宣布休庭,一個檢察官助理就當庭罵律師法盲、文盲、流氓,檢察長也罵,這在以往的任何辯護中都沒有出現過,這都是有錄像的。」 臨末,徐昕坦言,「我們所有的律師都經歷過很多的庭審,從來沒見過這麼隨心所欲的法庭。」

7月14日,稀土區法院法警手持防爆盾牌出現在法庭。(網絡圖片)

自十八大之後,中共高層明顯加快了司法改革的步伐,廢除勞教制度、收回死刑複核制度、推動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等等,都收穫了不少好評。但今次發生在包頭的庭審風波,再次敲響警鐘,因為藍圖與現實的距離,並不止一步之遙。

2016年10月,10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對外界普遍關注的強化疑罪從無、限制刑訊逼供以及被吿人合法權利等作出了二十一條規定。從《意見》來看,完善訊問制度,防止刑訊逼供,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規範法庭調查程序,確保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完善法庭辯論規則,確保控辯意見發表在法庭、嚴格依法判決、健全非法證據排除。凡此種種表述顯示,當局認識到了以往司法活動中的亂象,而且也準備痛定思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案件開庭後,包頭市人民檢察院門前,有著裝整齊員,舉著橫幅,大喊「王永明黑惡團隊辯護律師滾出包頭」,還舉起橫幅。(網絡圖片)

但改革向來不是一帆風順,情況往往是「摁倒葫蘆起來瓢」,最近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法院發生的庭審風波,似乎更直接印證了這一點。何況,即便有了司法權力結構的變革,實施以審判為中心,但能否重構公檢法三方的關係,能否切實發揮辯護律師在其中的作用,能否實現司法思維方式和司法價值觀念的重大變革,這才是檢驗變革成敗的試金石。甚至可以說,這是一場觀念的撥亂反正,居於審判中心的各方,在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上能否擺脱沉痾,也將決定此次改革的成敗。

習近平上台後的八年時間裏,已經不單單侷限於對司法系統的改革,而是擴展到對於政法領域的全面深化改革,從法院、檢察院集中改革向政法委、公安、國家安全、司法行政等部門全方位改革拓展。7月初,中共中央政法委宣布啟動一項為期兩年的內部教育整頓,並將其與延安「整風運動」進行類比,足見重視程度。這是高層改革的藍圖,而具體到現實,可能又是一個個包頭市稀土高新區法院那樣的庭審風波。如何最大限度拉近藍圖與現實的距離,考驗着整個政法系統,也考驗着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