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案背後:中共和任志強各有「隱秘的角落」

撰文: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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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任志強案終於塵埃落定。9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任志強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宣判,任志強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20萬元人民幣。

值得一提的是,官方通報中寫道,「鑑於被吿人任志強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認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並自願接受法院判決,且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法院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予以採納」,「宣判後,被吿人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任志強在中國關係網廣泛。(微博)

18年刑期,不上訴,內地的許多民眾通過轉發官方消息來表達對此案的關注,其中亦不乏鳴不平者,比如任志強的朋友、企業家王瑛曾在朋友圈直言中共對任志強的處理完全是「政治迫害」;而防火牆外直接將這一重判結果與任志強的言論關聯在一起,認為這是「中共加強打壓異議」的最新力證。

究竟是打壓異議,還是依照法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僅防火牆外早已陷入到「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怪圈,即便是防火牆內,也是難以調和。從清華大學許章潤,到中央黨校退休教授蔡霞,輿論場基本呈現出相似的脈絡和圖景。中共的基本立場和態度也很清楚,那就是絕不允許「吃飯砸鍋」。

在這樣的強硬取態下,有人選擇繼續「悶聲發大財」,為了「吃飯」即便是持有不同意見,也不去「砸鍋」,或者只是敲敲邊鼓,有人則破罐子破摔,如任志強、蔡霞等,成為出頭鳥被打中。

就任志強案而言,不得不說中共和任志強雙方都有難以言表的「隱秘的角落」。對中共而言,之所以下定決心查辦身為中共黨員的任志強,實則起自於違反黨紀的政治問題,2016年的「黨姓風波」即是任志強捲入風暴眼的開始,當時北京市西城區黨委給出的理由是:「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台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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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今年3月初坊間流傳的任志強對中國政府以及中共最高領導人應對疫情不力進行的尖鋭批評文章,不過是「火上澆油」,再次夯實了中共查辦其的決心。所以今年7月,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通吿任志強存在政治和經濟兩方面的問題,並將政治問題放在前面表陳——「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歪曲黨史、軍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而就任志強而言,雖然批評中共總能在防火牆外收穫不少支持者,但自身的經濟問題卻也是基本事實。否則,按照任志強一貫的「大炮」做派,如果「兩袖清風」很難當庭表示「不上訴」。所以官方在7月份給的說法是,「任志強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通過關聯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鉅額利益,夥同子女大肆斂財,違規公款吃喝等等。」待到這一次法院的通吿,貪污公款、收受賄賂以及濫用職權致使國有控股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等具體數額,已經審理查明,公之於眾。而這,也構成了中共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最大底氣。

所以,任志強今日被重判,某種程度上也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雙重疊加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