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發通函予券商﹕留意人頭持股的6項預警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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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今早已事先張揚會向證券商發出市通函,提醒券商要留意有關「人頭」代持股份的情況。證監會已發出有關通函,並指出注意到個別可能構成市場及企業失當行為的計劃中,使用「代名人」及「以他人名義代持股份」安排的情況日益普遍。若代名人安排是依照法律及規例方式設立及操作,可以是合法。

惟證監會亦注意到個別個案中的代名人依照「主謀」指示並參與各種活動,以達到操縱上市公司股價及其股東大會投票結果,或隱瞞在上市的實際持股量以規避監管規定,有關活動將嚴重削弱市場廉潔穩健及損害投資者利益。

強調不容許市場失當行為

證監會又提醒中介人要保持警覺,留意哪些可能意味著不合法目的使用「代名人」及「以他人名義代持股份」安排的潛在預警跡象。

有關預警跡象最少有6項,包括要留意客戶進行與其財政狀況不相稱的大額交易﹑客戶長時間內只就1﹑2隻股票進行買賣﹑多名看似無關連的客戶授權有著相同的交易或交收模式,或共用同一個通訊地址等。

證監會重申,不會容忍任何形式市場或企業失當行為,並且會亳不猶疑地提起刑事或其他法律程序,及在證實中介人方面有任何缺失時施加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