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上市公司停牌主要涉及財務問題 若遭狙擊應盡快發公告釋疑

撰文:黃清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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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上市公司於報章刊登廣告,就遭港交所(0388)除牌一事作控訴。致同全國併購交易諮詢服務負責人及亞太區評球交易資詢服務聯席負責人湯飈(Barry)表示,上市停牌,原因主要是財務問題,如受到沽空機構報告狙擊公司財務報告,或負債出現問題。另外違反證監條例都有機會遭受停牌。

截至今年九月底,本港有多達84間公司停牌超過3個月,70間為主板公司,14間為創業板公司。

近七成公司隨時除牌

去年,證監會在《主板上市規則》新增一項除牌準則,當中提及由去年8月1日起,若主板公司持續18個月停牌,創業板公司持續12個月停牌,當限期屆滿後會遭受除牌。

今年首8個月,有65%創業板公司的限期已於今年7月30日屆滿,但現時仍處於停牌狀態,當中只有不足2成能復牌。

不過,研究亦發現由2017年至2019年期間,遭沽空機構狙擊而導致停牌數字有所下降。至今年內,未有公司因遭受沽空機構狙擊,而仍然停牌,大多數公司能於三個月內復牌。而停牌後復牌比率,由2017年50%上升至2019年57%。

他解釋是由於公司遭狙後盡快刊登公告澄清,列出核數證明等,有助釋除疑慮。同時建議若公司有機會停牌,宜選擇專業人士組織回應團隊,做好內部溝通,並以數據釋除疑慮,如向市場展示帳戶及公司核數結單。

市值50億公司更易遭狙擊

市值約50億的企業,較市值少於10億的企業更容易受到沽空機構評價,他解釋,這類型中大型股份更容易從市場上借貨。10億市值公司則因較容易受到監管及核數關注,難以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