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銀被港交所DQ 須於本月25日前決定覆核 否則翌日起停牌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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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銀控股(1178)發出公告,指出接獲香港交易所(0388)在上周五(14日)的函件,有關函件指出,港交所認為公司未能根據上市規則第13.24條維持足夠業務運作,及擁有相當價值資產支持營運以保證公司股份繼續上市。因此港交所已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決定暫停買賣股份。

根據函件公司獲准恢復買賣股份前,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若股份已連續停牌18個月,港交所可將其除牌。

據上市規則第2B.06(1)及2B.08(1)條,公司有權於接獲決定後7個營業日內,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覆核。因此若公司於本月25日之前並無作出覆核要求,股份會在本月26日上午9時起暫停買賣。在此之前,股份會繼續買賣。公司內部專業顧問審閱及考慮決定,並將考慮是否向上市委員會提出覆核要求。

公司董事指出,去年年中香港社會出現動蕩,及從今年初起中﹑港兩地爆發新型冠狀病毒已嚴重影響現有業務,且公司制定的部份拓展規劃因此中止及無法按計劃繼續進行,惟董事會將繼續竭力提高公司整體業績,並達成上市規則下的規定以維持上市地位。

匯銀今日下午1時復牌,截至下午2時31分,最新報0.202元,跌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