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媒﹕成都高新區禁金融機構 向和黃地產提供新融資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長實集團(1113)在今年7月以78.47億元,向禹洲地產(1628)及成都瑞卓置業,出售成都南城都匯項目。可是今日有內地傳媒報道,和黃地產(成都),據報遭到成都高新區財政金管局向金融機構下發通知,禁止從金融機構獲得融資及貸款。

《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從成都金融機構人士得悉,成都高新區財政金融局向區內金融機構下發通合,要求禁止向和黃地產提供新融資﹑貸款,及為其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提供幫助。

通知指出,為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場房地產調控政策,監管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捂地﹑捂盤行為,切實維護高新區房地產市場健康秩序,因和記黃埔(成都)存在捂地﹑捂盤不良行為,嚴重影響區域房地產平穩發展,經研究,禁止高新區金融機構向和黃地產(成都) 及其項目公司提供新增融資﹑貸款,禁止高新區內金融機構向和黃地產(成都)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提供幫助。

禹洲﹕不影響收購成都項目

就有關文件,據《財聯社》報道,成都財政局相關人士並無予以否認,僅表示﹕不清楚該文件。禹洲亦則向《樂居財經》指出,對項目收購並無影響,又指出僅針對高新區的金融機構。

《香港01》向長實查詢,對方回覆指出和黃地產(成都)現時並非公司的附屬公司,亦非由公司控制。同時重申公司所有發展項目均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進行,不存在囤地情況;作為地產開發商,公司主要業務為房地產買賣,一直按計劃完成發展及出售項目。

長實又指出,所有開發專案均與地方政府保持緊密溝通,配合當地規劃及要求進行專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