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設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 降支付機構現備付金缺口對客戶影響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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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宣布建立非銀行支付機構行業保障基金,以化解及處置支付機構未能支付客戶備付金風險,同時起草徵求意見。

支付機構向人行全額支付客戶備付金,用作支付機構的清算保證金,人行每季將保證金看利息撥入基金。

客戶備付金為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待付金額。當支付機構被注銷﹑解散及被宣告破產,支付機構資產無法完全彌補客戶備付金缺口﹑支付機構出現重大風險且無法彌補客戶備付金缺口,或其他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及金融穩定情形。經人行批准可以利用基金償付客戶備付金。

基金規模達10億元可暫停計提

計提比率會按照機構評級確定,比率介乎9.5至12%,當基金總額達到10億元人民幣﹑或支付市場遭受重大突發風險或不可抗力及經人行批准,可暫停計提。

人行指出隨著客戶在支付機構的備付金規模不斷擴大,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風險事件時有發生,對行業發展及金融穩定造成負面影響。部份支付機構因重大違規﹑經營不善等問題被注銷許可﹑解散或破產時,在缺乏配套的救濟保障機制,客戶備付金出現缺口。

人行設立基金,確保支付機構遭遇風險事件出現備付金缺口時,最大限度減低對客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