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金融創新必須審慎監管

撰文:朱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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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首次提出金融創新必須審慎監管。

據《新華社》報道,會議指出,要加強規制,提升監管能力,堅決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

同時,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要放寬市場準入,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知識產權,建設統一大市場,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要健全金融機構治理,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打擊各種逃廢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