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穆長春﹕微信支付及支付寶參與數字人民幣發行等過程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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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引述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指出,微信支付及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會繼續承擔作為錢包或金融基礎設施職能,參與數字人民幣發行﹑流通及兌換過程。

穆長春指出,數字人民幣及錢包或第三方支付之間,屬於兩個維度事情。人民幣是貨幣﹑是支付工具,錢包是載體及基礎設施,即使數字人民幣的錢包亦是一樣。

他指出對於第三支付而言,其本質功能並無改變,仍可作為數字人民幣載體及基礎設施。

穆長春又指出,貨幣流通過程需全社會共同實現,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過程中找到自己角色,為數字人民幣流通及對方的服務,作相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