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信辦: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平台 赴境外上市須網絡安全審查

撰文:伍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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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發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辦法》將網絡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絡安全審查,並明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根據審查實際需要,增加證監會作為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同時完善了國家安全風險評估因素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