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書攤攤主 Erica : 問警察執法標準 佢叫我問香港政府

撰文:陳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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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將書帶出書店,讓其他人在每一個地方、每一個時間點都能看書。」
曾在柬埔寨做國際志工,回港後從事女性權益的工作的Erica,逢週末便背著一堆二手書,在行人隧道擺書攤。之前擺過海濱、書節和家樓下的公園,Erica看中尖沙咀的人流,也因此結識了隧道裡的表演者們,互相幫忙「睇場」,上廁所時幫手看顧財物,有警察「清場」時則一起商討對策,畢竟「流動書攤」與其他街道使用者一樣,講求機動性和策略。

「我展示的書,每一本我都看過。我喜歡做小眾一點的主題,例如性小眾、情慾、政治和民主。」
每次擺攤都有一個主題,同志遊行之前便擺些性小眾書目,想大家記得何謂「民主」時便擺些雨傘、太陽花運動的書籍。每個主題的捧場人數都不多,但她依然堅持。

在11月一個晚上,警察說「有人投訴,你會被控阻街。」
Erica和表演者被迫收起攤檔和樂器,但Erica追問:「究竟我犯了什麼條例?如果我真的想表演或者展示書本,我應該去哪裡?」警察回答:「我也不知道,你去問香港政府。」

「其實香港政府是一個人?一個部門?還是我需要問林鄭?我真的搞不懂。」


Erica希望香港的公共空間變得多元,也希望通過自己的書攤,喚起香港人閱讀的風氣、提醒大家善用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