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公屋獲續租 黃伯遺失百萬收藏品四度報警求助:咩都冇晒

撰文:陳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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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居於景林邨的獨居長者黃伯,因去年滯留內地近一年未能回港,房署收回公屋。傳媒報道事件後,房屋署與黃伯原屋續租,已重新簽約。然而,黃伯遺失不少貴重的私人財產,「最重要我冇咗我爸爸的遺物!」

黃伯坐在摺床上,經常呆看着牆角,指着說:「那個箱...那個箱...有老豆瑞士錶、文革郵票、紀念幣......」黃伯說父親死後,他在眾多遺物中選了一隻瑞士錶,「因為我老豆臨終前,我捉着他的手,他跟我說遺言,他手上就戴着這手錶。」,「這段日子的晚上,我都睡不着,便想冇咗呢啲嘢點算?」

黃伯現時獲房署原單位續租。房署亦歸還部份傢俬及私人物品。

黃伯退休前做貿易生意,不喜歡炒投票,興趣是投資古物。「那個箱有一幅《清明上河圖》。」黃伯說《清明上河圖》是精緻的絹織品,年輕時從朋友介紹的賣家以年80萬買入,「當時我父親借我20多萬元買這幅《清明上河圖》。」那《清明上河圖》當然是仿摹本,而的確《清明上河圖》的假品按其年份、仿摹精細度來評鑑,亦是有價有市。

「今次回鄉,我是拜祭父母。」黃伯說,潮洲人尤其重視祭祖,「不思念父母,人活在世上便沒有意義。」黃伯在潮汕的老家算是大家族,父親做螺旋槳生意,他自少便幫忙家父生意。「那時聽說香港遍地黃金,便瞞着父母來港,他們一直擔憂我在香港沒有好生活。」黃伯說。「所以我一直對父親感到内疚,父親臨終前希望我還能娶妻。」

黃伯畢生勞碌,沒有成家。他說多少個無眠的晚上,他會翻開舊物來欣賞。

清單上列明房署在單位內發現的物品。然而,房署指黃伯不願接受其中五件物品。

黃伯拿出一張清單,房署於清單上列明收回公屋時屋內遺留的物品大致上有37項,但清單上只是大概列明傢俬、雜物多少袋、爛衣櫃等。黃伯就遺失物品四度報警求助。

房署回覆本報查詢指,收回公屋時須由最少一位房署的主任級職員聯同另一位主任或物業管理公司職員一同執行工作,物品會拍攝紀錄在案,及鎖在景林邨的倉庫上,亦有警員在場。

在完成收回單位後,房署職員即時在有關單位門外張貼通告,詳列房署職員在單位內取去的物品。物主可於通告發出日期後14天內向房署申請領回。如逾期仍未申領,根據 第24條,此等物品將撥歸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所有。然而,當時黃伯仍滯留在內地。

而房署稱並無在單位內發現事主提及的文革郵票、古玩、絹織的《清明上河圖》或瑞士錶。

「隱形香港」聯絡社企「曙光計劃」為黃伯送贈床、衣櫃及其他傢俬。

「隱形香港」聯絡社企「曙光計劃」為黃伯送贈床、衣櫃及其他傢俬。

黃伯指收藏了一系列的文革郵票,是年輕時由一位軍官長輩送贈。遺失後經侄女翻查,才知價值不菲。然而,我們無法鑑定郵票的真偽,但若屬真品,這張郵票原來價值不菲!

究竟這張郵票為何如此珍貴?請點擊圖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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