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來稿】劏房困局與出路:從「雙冧」看政府無能及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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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薛家進(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成員、註冊社工)

劏房無疑是房屋政策失誤而生的產物。近年房屋政策未能回應基層居民的住屋訴求,使他們無可奈何地選擇環境衛生惡劣、空間狹窄但又租金昂貴的劏房居住。沒有議價能力的基層更只能選擇「危樓」、日久失修的單位居住。

近日一連兩宗倒塌事件:觀塘劏房塌天花致居民重傷;翌日紅磡劏房塌露台。無疑傳媒即時廣泛報導及連日跟進,但奈何在這幾年間劏房發生的意外可謂多不勝數,包括:早前深水埗通州街劏房火災、年初荃灣享和街劏房火災,去年荃灣劏房女童在天台墮樓等均引致居民死亡,此等「意外」是可以透過政策改善而得到避免?

可惜,政府在紓緩劏房現況只能形容為:無能及消極。

面對數量龐大的劏房單位及接近廿萬的住戶,政府除了聲稱增加土地供應外,便沒有制定針對性的政策去解決劏房居民的住屋需要。政府對劏房單位的數目、安全、租金、租約期等採取「積極不干預」。支持者認為任何的政府介入只會引來減少供應的結果無助基層改善住屋環境,可是說穿了卻是政府沒有能力,處理介入基層住屋後所帶來的安置及援助;政府亦無能力應付積極介入引起「積極不干預」支持者的反彈。

若政府不作介入,但也可以以社會福利或支援角度去幫助身處水深火熱的劏房居民。可是,綜觀多年來政府為劏房居民提供的支援,就只有維持了短短三年的關愛基金N無人士津貼;從前曾對基層租戶稍有保障的租務管制亦已於十三年前取消了,居民可得到的支援可說絕無僅有。政府更表示會考慮修例將工廈出租住宅刑事化,將基層居民迫離工廈。政府以此消極的態度無視劏房居民住屋需要,將他們推入更昂貴更惡劣更危險的環境中。

其實劏房意外一宗也嫌多,何況政府房屋政策是可以改變令「意外」不再出現。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及其他民間團體都提出不少切實可行的建議,如利用閒置校舍或貨櫃改作過渡性房屋、恆常化租金津貼、資助社會地產經紀計劃、多層次多方向的租務管制、鼓勵房協擔任社會業主的角色、及要求市建居以六四比興建重建後的出租公屋等。此等建議將有待新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期望陳局長上任後能與民間團體會面了解大家的建議,為基層居民提供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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