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博評】運房局長倡「72家房客」模式:倒退還是進步?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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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家房客」,乃香港的過去,還是香港的將來?這是不堪回首的倒退,抑或是值得劍指的方向?

有得揀,相信大家不想時光倒流。想當年,香港市民便無得揀,不得不在獅子山下同舟共濟,幾伙人擠到一間屋裡去。今時不同往日,獅子山下已嫌old school,各人更加希望各自有條船,各自活出自己人生——問題是,當下的香港人有無得揀?

人人有樓,固然是房策的上策,大家都想揀。可惜,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所謂限米煮限飯,為了務實充飢,不夠米便唯有煮稀飯或糜粥;故此,劏房的有價有市,無疑反映市場確存需求,不少人都不得不揀。畢竟,坐視市民無瓦遮頭,必然是條下下房策。這是明擺出來的事實,也是香港市民要選擇取捨的。

「七十二家房客」或「同屋共住」的構想,肯定不是上策,但也絕非下策。如前所述,受制於土地和房屋供應有限,劏房已由市場主導下應運而生,不是政府計劃經濟般規劃出來。不敢說「同屋共住」較劏房為佳,但肯定的是,這既為房屋市場增添一層住屋階梯、增添一個可以揀的選擇;不需要者固然不需要了,但對有需要人士來說,措施便開闢了一條增加單位供應的新渠道。

筆者早前在《信報》撰文,提出劏房實乃「共享經濟」裡頭「共享住家」的一種體現,理由是共享經濟的宗旨乃將資源利用最大化,而劏房正是香港「房盡其用」的極致。同一道理,「同屋共住」實乃「共享住家」的很好體現。

的確,誰說「同屋共住」的模式,就是一種倒退了呢?前衛新穎的「共享住家」,豈非創科時代的產物?唯一不同,大概是後者以app掛帥吧。而事實上,只怪新任運房局局長陳帆的比喻太過old school,竟然用上「七十二家房客」來介紹新政策。反過來,如果換以「共享住家」包裝,至少不會帶來時光倒流之感吧?再者,即使要找比喻,何不說成是《花樣年華》、《春光乍洩》之類浪漫電影?戲中,蘇麗珍(張曼玉飾)跟周慕雲(梁朝偉飾)、以及黎耀輝(梁朝偉飾)與何寶榮(張國榮飾)的家,同樣都是「同屋共住」模式,都要跟其他陌生人共享廚房之類。再進一步言,比喻為學生們爭崩頭地申請入住的大學宿舍,豈不更加對准青年眼球了?大學宿舍,本來就是本港最歷久常新、以至最受歡迎的「共享住家」!凡此種種的PR公關說法,相信有望將非議聲音降至最低,至少不會如「七十二家房客」般勾起市民陰影。

即如有人趨之若鶩的新加坡房屋模式,其實也存在「愈住愈細」的狀況,由政府提供一房單位予低收入家庭租住(即是Public Rental Scheme)——這項措施,無疑跟新加坡鼓勵置業的「組屋」計劃不同。始終,市民置業能力下降,乃一個受累全球低息環境的全球化問題。2015年新加坡共有5萬間類似單位,但到2017年則料大增20%至6萬間;此外,多達六成申請者竟為前業主,當地官員更以「worrisome(令人擔憂)」形容。不過,較諸香港,新加坡房屋模式的福利程度還是遠為優勝。在申請者入息上限為1500坡元(即約8500港元)的基礎上,一房資助單位最多僅索租205坡元(即約1000多元),即相當於薪金的20%——反觀香港,市場上的劏房價格豈只佔據收入的20%?退一步言,當局現時構思中的資助性「同屋共住」,又會否以此水準定價?

說到底,環顧世界,在資助房屋政策方面,目標不外乎滿足市民基本住屋需要,同時將住屋成本穩定在可負擔水平(當然還要確保相關居住質素不致太低)。「同屋共住」究竟怎樣爭取實現相關目標?接下來,社會各界誠宜朝此方向理性務實地探討;當中,實不應被「七十二家房客」的引喻失義左右太多。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