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易手.轉載】方俊傑:我在壹週刊的日子

撰文:方俊傑
出版:更新:

前言:

1) 我由2000年開始在《壹週刊》工作,到 2016 年離開,歷時十五年。壹週刊對我的人生存有很重要的代表性;我對《壹週刊》沒有任何代表性。以下的一系列文章,只是純粹地記載一些屬於自己的回憶,沒有意圖也沒有資格去為《壹週刊》的歷史撰寫任何紀錄。

2) 由 2016 年開始,我再沒有參與任何跟《壹週刊》有關的工作。對《壹週刊》近一年有多的演變,所知甚少。以下的一系列文章,不會涉及賣盤一事,遑論揭露什麼內幕。

3) 我在《壹週刊》的職級甚低,從來是前線員工,落手落腳採訪寫稿的一群,對管理層的決策完全沒有參與。以下的一系列文章,只會談及日常工作的瑣碎,不會去到營運方針的層次。

好,現在入正題。

第一章:為什麼會見壹週刊的工?

我媽是個很愛看八卦雜誌的師奶。八十年代,個個星期也買一本《香港電視》,香港電視當時不是一間電視台。偶爾也會購買《金電視》之類來看看明星彩照。耳濡目染下,我也愛看雜誌,儲過《Yes!》,每逢周日也會帶本明週去飲茶。但最喜歡《清新週刊》與《香港週刊》,大大本的過膠封面通常是女明星性感硬照,黎姿、李麗珍、朱茵是我的最愛。對《壹週刊》,最大印象不是 A 書的勁爆內容,也不是 B 書狗仔隊篤破明星醜聞,我本身的好奇心嚴重不足,對於某某跟某某偷食,其實不太感興趣。

讓我會購買《壹週刊》的,是麥家琪的裸照和舒淇的裸照。當我在往後的日子,跟負責操刀的攝影師做了同事,我一直有個意慾想問問他有沒有保留一些沒有出街的漏網之魚。可惜,始終沒有膽量。(如果你看到這篇文字,請找回底片來填充我的遺憾。)到入讀大學,我上了宿生會的莊,負責為宿舍購買雜誌。幾乎每日也要去沙田一轉,星期一買《東Touch》,星期二買《壹本便利》,星期三買《東週》,星期四買《壹週》,星期五買《忽週》。大概是這樣吧。那幾年,應該是我看得最多報章雜誌的日子。《壹週刊》的人物專訪,超班。當時,我跟女朋友說過:

「如果,我將來會加入雜誌社工作,我希望入到《壹週刊》。」
(資料圖片)

我在小學一兩年級左右,已經知道自己只得幾條出路:在電視台做編劇或者在廣告公司搞創作或者在電台當個文案或者在雜誌社做記者。隨便做到一樣,也心滿意足。不敢奢望自己做到填詞人或者作家。雖然,我的偶像是林夕與金庸。出名走堂走到消失人間的我,不用點名或不是必定要出席的堂,多數缺席。到大學三年級的第二個學期,一個星期,只得週三有一節 tutorial 非去不可,很空閒,又因為被感情事困擾而對校園生活意興䦨珊,便決定找一份工,一方面消磨時間,另一方面盡快賺錢。沒有想過要去歐洲來一趟畢業旅行。

我記得是在《經濟日報》求職版看到的,有個《壹週刊》的招聘廣告,聘請資料搜查員。正職,求職資格好像是預科畢業,我就傳了個電郵過去。都沒有考慮如何在星期三一路上堂一路上班。請我再算啦。很快便收到電話,獲通知面試日期時間地點。面試過後,很快便被取錄,最難得是週二埋稿,開工開到深夜,所以週三放假一天,簡直跟我的要求天造地設。我完全沒有拒絕的理由,正式成為《壹週刊》員工,月薪港幣八千五百元。那時是 2000 年 2 月,距離大學畢業還有好幾個月,我已經把大學的功課放了不知在什麼地方。

最記得女朋友以一個佩服的眼光凝望我:

「你咁好運嘅?話想做《壹週刊》就做到《壹週刊》。」

也實在是運氣。面試當日,我打扮得相當斯文,事實上係相當老土,不用寫篇文章驗證寫作能力,一味靠吹。如果,請人的,是 A 書,要我談董建華,我應該即時氣絕身亡。偏偏,請人的,是 B 書,要我談鄭中基談成龍談吳綺莉,我由幼稚園開始從方太吸取的影視界知識,大派用場。在這裡,我不禁要向方太道謝,感激你從小就讓我閱讀《香港電視》,沒有逼我訂閱《讀者文摘》。至於面試過程的細節如何?下章再談。

(資料圖片)

第二章:見工跟鄭中基有什麼關係?

見《壹週刊》工,是人生第一次見長工。在此之前,做過兼職,做過暑期工,例如跟方太去 7 仔做店員,例如去伊館做保安,去貨倉搬貨,最勁是跟五叔做裝修,日日手持電鑽鑽爆牆壁,似收錢做健身。跟傳媒機構有關的,也有,去有線做 sales,去《經濟日報》沖曬菲林,去《東方日報》做圖書管理員。對於見工,早有一定程度的經驗。心得是保持輕鬆,別過份緊張。

知易行難。大學畢業前夕,流行去 MK 影証件相,影完,店員會幫你執白塊面,執走暗瘡,那時好明顯未發明美圖秀秀,執相是一種潮流玩意。對我這類貪新鮮來說,吸引力太大,況且,美其名需要拍一張好的證件相放入履歷,是連媽媽也會贊成的美事。於是,我下了一個讓我後悔不已的決定。

我買了一套廉價的西裝,架上一副斯斯文文的金屬框眼鏡,以為拍完照片,執過後,拿去見 4A 也無往而不利。Shit,出來的作品,讓我變成唐英年。(當年唐英年還未入屋,是直到唐英年選特首時,我本護照給一班損友偷偷瀏覽,才為我正式冠名。)我望著被執到似老了二十歲的自己,白過《神鵰俠侶》古天樂的自己,本來想把照片當垃圾扔掉。又不捨得。反正不是放在員工證,不會有什麼人看到吧,照用啦。就這樣,在將軍澳工業邨壹蘋果大樓大堂填寫 CV 時,我就貼了一張很似唐英年的證件相。

負責面試的,是 Wendy。不知 Wendy 是沒有看我張 CV,還是處變不驚的能力實在高明,全程可若無其事。她拿著剛出版的幾期《壹週刊》Book B,一本是成龍開記招講解跟吳綺莉的關係,即是犯了所有男人也會犯的錯;另一本是鄭中基在機艙醉酒鬧事。同樣做錯,兩個男人,十幾年後,成龍仍然是成龍,鄭中基則脫胎換骨。Wendy 循例問問我的意見,就錄用了。

十幾年後,成龍仍然是成龍,鄭中基則脫胎換骨。(Getty Images/資料圖片)

可能,資料搜查員就是找找相片,翻翻剪報,原則上,應該沒有什麼難度,只要來應徵的隨時上班,都沒有太大分別。事隔十幾年後,我才明白,是有分別的。例如,我跟比我年輕一大截的同事相處,當我提及黃翊,他們會立即反擊不知道黃翊是誰。無所謂,黃翊出道時,他們未懂性,不認識黃翊的確毫不出奇。可惜是他們只願活在自己的世界,不認識的,便一味抗拒,說老土說過氣說沉悶,就是不肯 Google 一下,看一看很容易便翻閱到的維基百科。唉,如果他們是個醫生是個會計師或者是個地盤工人,不認識黃翊完全沒有問題。他們任職傳媒機構呀!沒有意識去理解自己不理解的,不如,去賣保險或者去賣蔬菜啦。每到這個時候,我都會想起舊上司的一句教晦:

「做雜誌這一行,未必需要樣樣事也瞭如指掌,但一定要樣樣事也知少少。」

話題扯得太遠了。基於我是連翁美玲跟湯鎮業的戀情也記入腦的怪胎,在《壹週刊》當資料搜查員簡直如魚得水。最記得其中一個任務,是網羅所有跟劉嘉玲傳過緋聞的對象,我幾乎可以在不翻閱資料的情況下,背出一大堆男星的名字。方太買落的八卦雜誌,真有用。至於為何會突然由無需揸筆的,轉去撰寫電視表?下篇再談。

 

【編按: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刊於作者 Facebook。】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