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麗瑤揭性侵.博評】麥明詩不應借性侵事件誣衊內地法治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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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跨欄運動員呂麗瑤自揭10多年前曾遭教練性侵一事,備受各方關注,十優港姐麥明詩又自稱在內地交流時曾遭性侵,只是香港法庭對內地沒有司法管轄權,故此沒採取進一步行動云云。呂、麥二人同樣自揭性侵案件,但帶來的效果卻是一正一反,呂麗瑤給予大家正面的訊息,而麥明詩則相當負面。

呂麗瑤站出來道出遭性侵的經過,據她自己所言,是為了三個目的:喚起大家對兒童性侵犯的關注,鼓勵不幸的受害者勇敢站出來,讓大眾明白性議題並不是尷尬、羞恥或不可公開討論的事。事件果然如她所預期的,讓人關注到兒童受到性侵犯的情況,特別是有關運動員被教練性侵的情況,也鼓勵了受害者站出來,或許麥明詩也可算是其中一個。呂麗瑤公開討論事件,無疑也令人們對同樣事件不再那麼忌諱。整體來說,她的做法都為社會帶來正面效應,既引起關注,就促使人們思考如何保障受害人。其實性侵事件不是香港獨有,西方影藝、體育界都發生這樣的事,呂麗瑤便是受到倫奧體操金牌女將馬朗妮的感染,鼓起勇氣自白一段不愉快的經歷,使人注意到香港的有關情況,而不再只是隔岸觀火。

呂麗瑤在FB上直言當年被教練性侵。(呂麗瑤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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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甚麼事件,受害人勇敢地站出來自白,都是值得鼓勵的,社會應予以支持。那麼為甚麼筆者對於麥明詩的自白卻認為是帶來負面效果呢?如果她曾遭性侵,是一件值得同情的事,我們也鼓勵她說出來,不管這是發生沒多久,還是十多廿年前,然而,麥明詩卻把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的理由說成是香港法庭對內地沒有司法管轄權,這樣就帶來了問題。

麥明詩是十優狀元,且擁有法律學位,理應有一定的知識面,不是無知少女。她應該知道,內地也有法庭,就算她是香港人,就算香港法庭對內地沒有司法管轄權,如果她在內地受到侵犯,一樣可以指證侵犯者,尋求公平的裁決。她可以因為膽怯怕事而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但是香港法庭對內地沒有司法管轄權斷不是一個理由。香港法庭對外國也沒有司法管轄權,難道在外國遇事也不交當地法庭解決?她這是想說甚麼?難道她信不過內地法庭?難道內地司法系統齷齪混亂,在內地出了事,也不必尋求法庭裁決?

無可否認,內地法治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同內地情況一樣甚至更糟的地方多的是,難不成都不用尋求法庭裁決?縱使一個地方法治不完善,只要有法律,都是一個尋求公平裁決的途徑,不應輕易放棄。內地法治也未至於惡劣到任何事都求告無門的地步,麥明詩的說法,只是誣衊內地,引發人們對內地的反感,對兩地矛盾深刻的香港社會,自是具破壞性的。

十優港姐麥明詩稱在內地曾遭性侵(麥明詩FB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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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麥明詩是想表現她的骨氣,因為她看不上內地,也就不在內地尋求法庭的支援?佔中時,佔領者與警方發生衝突,有人指責佔領者既與警察對抗,可是遇上麻煩又要求警方幫助。難道麥明詩如今對內地有甚麼不滿,索性遇到麻煩也不尋求內地法庭的協助,以示她的清高?真的是這樣的話,最好還是不要踏足內地,因為這可對她毫無保障。莫非她就是想港人不再踏足內地?這對於香港來說,也不是一件好事,因為我們正需要多與內地交流。

總的來說,麥明詩自揭遭性侵一事,本是值得同情的,然而若借題發揮,挑起兩地矛盾,則是太要不得了。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