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浸大將普通話視為畢業要求 不如要求學生識得跳拉丁舞

撰文:梁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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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浸會大學校友。浸會大學在我在學的時候已經有很多受同學質疑的規矩,到今天又因此而成為新聞焦點。我想在此先和學弟學妹們說一聲:加油!

2. 我認為大學畢業生應該懂普通話,但我反對大學要把懂普通話視為畢業要求。大學不是職業訓練所,大學也不是家長式教育的地方,大學不應有以「為了你的前途著想」要求學生必定要做某些特定東西的權力。學生的前途是學生自己的事,就算他要荒廢人生也是他的自由。如果我們認同大學可以因為「前途著想」而強制學生做特定事情,此例一開,也可以要求學生不得參與政治活動云云,那麼大學如何繼續做自由思想的堡壘?又如何可以成為革新社會的基地?

3. 大學要確保畢業生的水平實無可厚非,例如一個主修數學的學生畢業的時候要懂得計數,大學為此設立考試,十分合理。但一個大學畢業生懂不懂普通話,和他的學術能力,甚至作為一個良好公民的水平,沒有必然關係。這點說不通,何以服眾?

本身是港語學召集人的浸大中醫學系學生陳樂行,直播佔領語文中心過程,因而整個過程可從網上看到。(網上截圖)

4. 大學有其辦學理念要通過課程實施,同樣無可厚非。但這些理念不能定得太狹隘,反過來阻礙學生發展。舉個例,浸會大學在我在學的時候就要求學生修選「宗教與哲學」類的學科,這和大學的教會背景不無關係。但學生不一定都要去學查聖經,也可以去學哲學科,去學習批判耶穌也沒問題。這個空間就是我要斟酌的地方。如果大學認為學生學多一種語文是有益的事情,可以要求所有學生都要修讀第二語文,但可以選日文、泰文、客家話,但不是只要求修普通話。

5. 換個說法,大學可以要求培養運動的興趣為畢業生的必要條件,但應盡可能提供多種可能,例如壘球或體操。現在要求畢業生必須通過普通話試,其實如同要求所有畢業生要識得跳拉丁舞一樣,都是一個由上而下的硬指標,邏輯上同樣無稽。

 

【編按: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刊於作者個人網誌。】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