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我們的社會 不容許年輕人有走「冤枉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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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裕達

香港最近數年,很多學生或年輕人輕生,走上不歸路,留下的是家人無限的悲痛和終生的傷疤。

傳媒往往將這種現象簡單歸納為「學業壓力繁重」,把矛頭直指政府和相關教育部門。學業壓力固然是青少年輕生的其中一個原因,卻不是唯一的原因。

筆者認為,真正將年輕人推上絕路的,是我們的社會,沒有給予年輕人走「冤枉路」的機會。

筆者曾在外國生活,深深明白其實西方國家並不一定是「天堂」,人們也有不少生活壓力。但西方國家的社會,卻容許年輕人摸索,探討自己往後的人生道路,容許年輕人行冤枉路甚至犯錯。而在東方尤其是香港社會,差不多由小學開始就要有「人生規劃」,由初中開始就要決定將來從事甚麼職業,從而決定修讀文科還是理科,入哪一所大讀,進甚麼學系。入了大學,也要多參加課外活動,多賺取工作經驗,為自己的履歷表悉心打扮。然後畢業後由低做起,盡快賺取工作經驗,了解行業運作,建立人脈關係等,也就是說,從中學選文理科時,社會已經期望年輕人有「人生和職業規劃」,知道自己以後的發展方向。

反之,如果到大學畢業,仍在找尋自己興趣和長處,往往被社會視為「欠缺規劃」,「唔定性」甚至標籤為「廢青」。

在西方國家,在大學畢業仍未有職場規劃的人實在比比皆是。在西方社會,很多大學畢業生往往用一年時間作Gap year,去環遊世界,體驗人生,或者嘗試不同工種或人生經驗。直至結婚成家立室,才開始認清自己定位和目標,在職場上奮鬥或開創自己事業。

誠然一早認清目標,可以少走一點冤枉路,但其實走過不同於他人走過道路,欣賞過人們沒有看過的風景,人生不是更有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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