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的公/私有空間

撰文:She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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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唔想放假,但我想放假呀,我都想要啲私人時間。同埋佢長期唔放假,我都擔心佢精神健康,黑口黑面對住我,我都好大鑊。」
香港的工人姐姐可說是爭取城市空間使用權的先驅。我特別欣賞她們在善用空間之餘,保持自律整潔,而且建立了一套不同群組之間的相處方式,與使用同一空間的人,互相尊重和容忍。(資料圖片)

朋友R邊說邊瞪大眼,手中抱着剛滿月的次子。

朋友R是新加坡人,之前一直由媽媽幫手帶兩歲女兒,最近生第二胎,怕老人家忙不過來,決定要聘一個工人姐姐。新加坡法律明文規定外傭每周有一天例假,但可以用補假或一天的薪津代替。由於很多外傭都想多賺錢早點回鄉,寧可放棄每周一天的休假,像朋友家中的工人姐姐,來新加坡之前在阿布扎比打工,原來在2014年新法例生效以前,到阿布扎比打工的家庭傭工一般沒有假期,只有每天幾個小時的小息時段。(翻查新聞,阿布扎比已於2014年立例,家庭傭工每周必需要有一天例假,一年有14天大假和30天病假。)來到新加坡後,當工人姐姐建議希望可以一星期做足七日,朋友R還是斷言拒絕。 

與香港一樣,新加坡很多家庭依賴外傭照顧家中老少。我回想在倫敦和北京,也有不少朋友會請鐘點幫傭,大陸叫「阿姨」,定時到家中打掃、接送孩子,僱用一個外籍傭工而且住在同一屋簷下的情況並不普遍。 在居住環境本已非常擠逼的香港,外傭卻要和僱主在不出五、六百呎的空間作困獸鬥。雖說是礙於法例規定,但不少香港人和新加坡覺得二十四小時有人「伺候」是種必需品,哪怕代價是無論僱主抑或工人姐姐都失去私人空間。

如果要說這是東西方文化差異、對私隱有不一樣的追求,那又如何解釋大陸家庭也很少會與「阿姨」同住呢?更有趣的是,經常會有已僑居新加坡和香港多年的老外,因工作要調回歐美國家,在網上論壇查詢如何可以把外傭一併帶回。答案是:不可以。以英國為例,外傭在服務一個家庭滿一年後,可以隨僱主遷往英國,但以半年為限,之後必須執包伏走人。僱主需要在當地重新僱一個幫傭/褓姆,前者不帶孩子或照顧老人,後者則不做家務或煮飯。他們大部分來自英國或歐洲鄉郊地區,但很少會與僱主同住,只會像其他打工仔一樣享有最低工資和其他勞工保障,會在下班時間後回到自己的家。

對於如何善用和與其他人共享公共空間,香港人可能要向工人姐姐們學習學習。(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爭取城市空間使用權先驅

由於沒有自己的安樂窩,公園和路邊對工人姐姐而言,就是房間的延伸,公共空間倒成了她們的私人派對房。在新加坡的周末,不難在街頭巷尾見到工人姐姐們,三五成群地在路邊聚餐。這裏的公共空間較多較大,而且不同地區都有符合他們需要的購物點;加上空間廣、樓也不高,即使工人姐姐們在路邊載歌載也不會對附近民居構成太大騷擾,我暫時未發現如香港中環一帶那種具規模的聚腳點。只要你曾於周末到過中西區,一定知我所指為何。從滙豐總行地下開始,東至大會堂,西至IFC往港澳碼頭的行人天橋,是她們的客廳、飯廳、遊戲室,甚至「前舖後居」地做起生意來,賣小東西的、理髮的都有。

香港的工人姐姐可說是爭取城市空間使用權的先驅。我特別欣賞她們在善用空間之餘,保持自律整潔,而且建立了一套不同群組之間的相處方式,與使用同一空間的人,互相尊重和容忍。她們用紙皮和箱子劃出「地盤」,但仔細留意之下,你會發現那並不妨礙使用李錦記紙皮和坐在維達紙皮上的工人姐姐互相交流,音樂響起時她們會一起唱,或者到旁邊高露潔紙皮上,像自助餐一樣分享食物。

也許因為她們僑居於此,從來就明白這片公共空間屬於所有人,也不屬於任何人,倒不如好好與人分享。近年香港人對公共空間的關注日增,在關心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侵犯之餘,對於如何善用和與其他人共享公共空間,香港人可能要向工人姐姐們學習學習。否則,就算爭到環境優美的公共空間,卻又要糾纏於使用者之間的你爭我奪,也是得物無所用。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