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數據.博評】單程證湧港,為何新移民人口拾級而下?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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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值得留意的是,本地人「高估」移民入來的數字,乃屬一個國際普遍現象。英國Ipsos MORI的研究顯示,環球許多地方的本地人,都錯誤高估了移民數量。
李道
內地新移民大量湧港,乃是無可爭議、毋庸置疑的事實。(資料圖片)

前文提到,內地新移民比例拾級而下,整體人數且較十年前有所下跌。文章引起大家熱烈討論,有鑒讀者疑惑,本文進一步與統計處探討了此一現象的背因。

的確,過去多年大量內地新移民湧來香港。統計處回覆說,透過單程證來港的人數,1997年至2015年間共有906,801人,而2006年至2015年則有442,746人。正如前文所指,「相關數字固然不少」。除此以外,透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等來港的,每年亦分別涉及數百至一萬人左右;梁啟智的文章便有非常仔細的數據分析,這裡不贅。也就是說,內地新移民大量湧港,乃是無可爭議、毋庸置疑的事實。

不過,最新人口普查的統計顯示,按出生地點劃分,來自「中國內地、澳門、台灣」(以下簡稱「內澳台」)的人口數字,2006年為2,298,956人,但到2016年則為2,272,293人,即出現了26,663人的淨減少。

按出生地點劃分,來自「中國內地、澳門、台灣」(以下簡稱「內澳台」)的人口數字,過去十年淨減少26,663人。

有見及此,人們難免質疑,為何有此「異象」?內地新移民不是愈來愈多嗎?箇中關鍵,乃是不能夠「計入不計出」,即不能夠純粹側重人口流入的「增加因素」,亦必須平衡地考慮人口流走的「減少因素」。否則的話,面對數十萬計內地新移民湧入,出生地點來自「內澳台」的在港人口理應淨增加數十萬人才對;可是,客觀數字卻竟不增反減,說明「減少因素」比「增加因素」更加強大,不然相關數字計算就無法balance起來有效平衡。(事實上,比較2006年和2011年的數字,期內單程證來港人數亦涉超過22萬,惟同期的「內澳台」人口也淨減少逾3萬人。)

內地新移民人口出現淨減少,意味「減少因素」比「增加因素」更加強大。

在探討「減少因素」之前,必先釐清一點——為何筆者以「內澳台」人口作為內地新移民人口變化的指標?最主要原因,乃統計處並無甚麼針對追蹤「新移民」的直接和統一的統計,好像梁啟智也大呼「頂!啲數好難搵呀!」此外,以出生地點劃分的量度好處,一是可以全面包羅所有內地(以及澳、台)新移民,無論他們透過甚麼途徑來港,不管是單程證也好,抑或是其他諸如優才、專才等計劃也罷,都肯定會納入其中;其次,不論他們居港多久,包括是否住滿七年、或者有否三粒星,其出生地點自出娘胎均不能夠改變,不存在因為「不再作為『新移民』」而「不再納入統計對象」的情況。

好了,回到正題,亦即本文的戲玉——為何在港的內地移民人口不增反減?箇中「減少因素」到底是甚麼?根據統計處回覆,筆者得出以下答案。

原因之一,前文和卡達哥的文章均有提及,就是死亡因素。所謂自然人口增長,就包括出生與死亡。「內澳台」人口相繼死亡,無疑導致相關人數減少。然而,統計處資料顯示,2006年至2016年的本港死亡人數為42.8萬,比較同期單程證數字超過44萬,顯而易見,除非期內死者全是單程證人,否則純以自然人口增長(或減少)衡量,並不足以解釋同期「內澳台」人口的淨減少。事實上,如上圖示,以「內澳台」佔全港人口比例約三成計算,粗略而言亦應佔期內三成死亡人數左右,即大概十餘萬人。換言之,導致「內澳台」人口淨減少,還有其他更加重要、涉及人數更多的因素。

真正主因,統計處的兩個答覆,給了一大重要啟示:

一,一些居港未足七年的單程證人士,由於他們大部分仍是「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倘若他們在中期人口統計的點算時刻暫時不在香港,根據定義他們亦不會被界定為香港人口。 
 二,香港人口是根據「居住人口」定義編製。「居住人口」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動居民」。「常住居民」指以下兩類人士:(一)在點算時刻前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3個月,又或在點算時刻後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3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點算時刻他們是否身在香港;及(二)於點算時刻在港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至於「流動居民」,則指在點算時刻前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1個月但少於3個月,或在點算時刻後的6個月內,在港逗留最少1 個月但少於3個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不論在點算時刻他們是否身在香港。
 

簡而言之,就是很多「內澳台」移民均或不在香港,包括沒有長時間留在香港,以及在統計時刻離開香港。畢竟,人口是能動的,不是固定不變的,既是有生亦有死,也是有入亦有出。其實,前文也有提及,「實不排除內地人來港僅僅作為移民他國的踏腳石;換言之,所謂港人移民海外創新高,可能就包括不少新移民......(可惜官方沒有相關統計)」儘管筆者今次嘗試追問,統計處仍重申處方沒有單程證人士來港後移民或離港工作/生活的統計數字。

不過,梁啟智的文章,卻從另一角度找到類似數據。文中指出,透過輸入內地專才計劃的人數,近年升至一萬左右的水平,但「過去3年以此途徑留足7年而取得居留權的人數,分別是693人、905人和699人,遠遠低於申請來港的數目。」另外,來港讀書的內地學生人數去年亦攀至2萬以上,惟梁說「得注意內地學生和上面說的內地人才一樣,很多都沒有打算長期留在香港。一般調查的數字指大約兩到四成會想留下來。實際數字下,2016年經內地生留港工作滿7年而作得(應為「得到」)居留權的,只有1979人,數字比一開始申請留下來的人數低很多。」

其實,種種跡象顯示,內地移民來港以後,並不見得都持續留在香港,不論是進一步移民海外了,抑或是回流到內地去,畢竟內地的發展前景及機遇恐已更勝香港。這很可能就是非常關鍵、卻又被忽略了的「減少因素」。情況就似當年香港,回歸前出現了「移民潮」,後來卻出現了「回流潮」;如果相關國家或地區,同樣「計入不計出」,都恐得出「香港移民愈來愈多」的錯誤結論。移民到來的人口,不一定100%永久常居。

然而,有一點必須補充:以「內澳台」來衡量移民人口,其實存在一個缺點,就是混淆了「新移民」和「舊移民」。因為,所謂「舊移民」乃指回歸以前經已來港的內地移民,尤其戰後嬰兒潮及抵壘政策下的一批;如前文述,他們一般不被視為「新移民」,因為基本上早已本地化了。「內澳台」人口下降,實不排除只是「舊移民」而非「新移民」人口下降。尚幸,只要比較統計處有關「按在港居住年期及出生地點劃分的人口」,仍可很大程度地將「新移民」人數區分出來並加以分析。

按在港居住年期劃分,便可將「新移民」人數區分出來。

首先,根據2006年的數據,可知1996年前即回歸以前來港的「內澳台」人口--亦即「舊移民」,共有1,865,378。換言之,簡單計算下,1996至2006年期間來自「內澳台」的在港「新移民」,則有433,578人;相比同期透過單程證來港的525,234人,以及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途徑來港的萬多兩萬人,顯示並非100%「新移民」都直接轉化為符合「居住人口」的定義準則,差不多是打了八折。

至於2016年的數據顯示,來港不足10年--即約在2006年至2016年間來港--的在港「內澳台」「新移民」,人數共390,651人。比較同期透過單程證來港的500,133人,以及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途徑來港的約10萬人(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人數近年明顯上升,去年增至10,404人,詳見梁啟智文章),可見,幾乎高達三分之一的期內「新移民」並沒符合到「居住人口」的定義準則,涉及人數則多約20萬。

當然,在統計時間點上,上述數據未必能夠直接比較,例如人口普查的點算時刻都在年中進行,惟單程證數字卻以年尾作結之類,意味有關計算肯定含有偏差;不過,基於以上計算皆以長達10年的年期作為基準,單單一年半載的數字不虞帶來太大偏差。另外,「內澳台」人口亦包含澳、台兩個地方,但眾所周知,相對內地數字,澳、台數字絕對九牛一毛。

好了,總括而言,「內澳台」人口的「增加因素」雖大,但在上述死亡、以及「新移民」不在港等更加強大的「減少因素」下,(加之「舊移民」或移民海外、或回鄉安老等等,)現在整條算式卒之大概balance起來,並終很大程度解釋了為何過去10年「內澳台」人口不增反減。

誠然,統計處的數字不必然全對,例如統計員可以造假、受訪者可以造假,大家更可質疑當局造假……

惟值得留意的是,本地人「高估」移民入來的數字,乃屬一個國際普遍現象。英國Ipsos MORI的研究顯示,環球許多地方的本地人,都錯誤高估了移民數量;而以宗教劃分的話,歐美等地也錯誤高估了傾向非本地的穆斯林人口、並低估了傾向本地的基督徒人口。例如,英國人以為新移民佔了人口比例的24%,惟實情是只佔13%,即差不多錯誤高估接近一倍。又如,在911恐襲及IS伊斯蘭國等陰霾下,美國人也誤以為當地穆斯林人口佔了15%,但真相則僅1%;反觀他們以為當地基督徒只佔56%,而答案卻是78%。相關錯誤認知,很大程度導致了「排外主義」大幅滋長,並最終催生了兩大黑天鵝事件——英國脫歐和特朗普當選。

回顧香港,情況又如何呢?在市民恐怕「高估」內地新移民數字的同時,亦恐「低估」了本地人的人口比例(在港出生的人口佔比,過去10年不減反增),並且「低估」了其他種族的人口增長。以撇除外傭計算的人口來看,出生地點來自其他地方的人數就明顯上升,具體情況前文已作交代--當然,其所佔人口比例不算太高,但就呈現了增加趨勢。

說到底,以上就是統計處所載數字反映出來的客觀狀況。

(所有數據圖片均由作者提供,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