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擅自在豪宅天台改建游泳池落實違規 建管處限30日內拆除

撰文:趙允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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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羅志祥(小豬)昨日(30/11)被台灣傳媒爆料指,擅自在豪宅頂層起露天游泳池導致樓下住客民怨四起,而加建計劃亦因為物業公司的介入而被要求停工。台北市建管處今日(1日)派人調查,發現該加建計劃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不符,將依照違章建築予以查報處分,更需要在30日內將已改建的地方自行拆除,否則將會依規定強制拆除,並收取拆除費。

小豬羅志祥近日因改建豪宅頂層做游泳池導致附近鄰居民怨四起。(視覺中國)

建管處補充指,根據建築法規定,游泳池是屬於雜項工作物,在屋頂或天台加建游泳池應該依建築法規定,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才可以合法使用游泳池。

小豬在2013年以2億7千萬台幣(約7300萬港元)買入位於內湖的兩個17樓豪宅單位,並將兩個單位打通自住,並於2018年再買入頂層23樓的兩個相連單位兼打通,四個單位合共至少5億台幣(約1億3600萬港元)。他早前打算在該建築物的天台上加建一個高空游泳池,並經已開始交給工人動工,但卻引起鄰居的不滿而令物業公司介入處理。

小豬才於今年4月被爆在宜蘭與好友大根及20個身材姣好的女子開泳池派對,當時他一手將比堅尼女子推進泳池玩得不亦樂乎,狂歡畫面一度引起外界批評。(微博/@五脊六獸)

小豬當時聲稱,改建泳池經已得到樓下鄰居的同意,但此舉動引起鄰居不滿更向物業公司投訴,故最後還是決定先將改建計劃擱置,暫時叫工人停工。對此,小豬的經理人昨日(30日)向傳媒回應表示只是一般頂樓露台造景,而且都有遵守社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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