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雯家姐虐貓案罪成不服提上訴 終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與刑罰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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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香港小姐冠軍黃嘉雯的28歲家姐黃綺婷於去年2月涉嫌將一隻小貓放入洗衣機,然後開動旋轉長達14秒,她更拍片並分享到社交網。影片隨即在網上瘋傳,事後黃綺婷遭警方上門拘捕,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黃綺婷於今年2月被裁定虐貓罪成,被判80小時社會服服令,以及賠償愛護動物協會為照顧貓隻所支付的費用$27218.5。不過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黃智雯 (右) 與家姐黃綺婷。(網上圖片)

原訟庭法官今日 (29日) 頒下判詞,裁定上訴人黃綺婷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及刑罰。法官指因為未能裁定原審裁判官就上訴人的誠信評估屬穩妥,令他擔心原審裁判官沒有準確掌握相關的法律原則,故此裁定定罪並不穩妥。

案件編號:HCMA 1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