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星遊泰稱遭黑警勒索6千 泰警反控:她喝醉難溝通還帶違禁品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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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星安于晴1月4日赴泰國旅遊,稱遭當地警察無故勒索,付了2.7萬泰銖(約合6,430元港幣)才得以脫身,事件經泰國網友轉發引起泰國警方重視,惠恭王區警察局局長Pol Col Yingyos Suwanno表示,通常他們不會在安于晴所提及的地方設置檢查站,將仔細調查此事件。

26日泰國警方公布調查結果,《曼谷郵報》報道,曼谷市警總局副局長Pol Maj Gen Samroeng Suantong表示,安于晴當日被檢查時呈現明顯醉態,且違法攜帶電子菸,泰國警方更否認收賄一事。針對泰國警方最新說法,安于晴則在Instagram回應稱自己當時並未喝酒,並批評泰國黑警想洗白,「開始亂說一通」。

台媒《ETtoday東森新聞雲》引述《曼谷郵報》報道,曼谷市警總局副局長Pol Maj Gen Samroeng Suantong表示,安于晴所提及的檢查站,是由6名警察組成的臨時檢查站,目的是為確保惠恭王區在新年期間的治安。該檢查站於4日凌晨攔下了安于晴的座車,並且依法針對非法物品進行正常搜查。

泰國警方表示,安于晴當時已有明顯醉態且並未攜帶護照,也由於安于晴一行人不會泰語,「雙方都有點脾氣。」警方在安于晴的行囊中發現一個電子菸的霧化器,當時泰國警方有對安于晴表示,在泰國電子煙設備是違法的。

對於安于晴所指控的收賄,Pol Maj Gen Samroeng Suantong則否認。更強調「他們是在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情況下,讓安于晴一行人離開,也沒有發生他們所聲稱的敲詐勒索行為」。

此前,安于晴在Instagram的限時動態中爆料,自己在泰國旅行時,一行人的座車突然在惠恭王區(Huai Khwang)中國大使館附近的一個檢查站被警察攔車,警察更用各種理由要求檢查簽證的有效性與行囊的內容物。

期間泰警不允許自己用手機錄影、求援,「否則罪加一等」。在歷經一個多小時的臨檢後,安于晴妥協支付泰銖2.7萬給泰國警方,而泰國警方選擇在避開監視器的地方拿錢、數錢。安于晴更稱「我永遠記得那個黑警的臉」。

安于晴在IG公開指空被泰國警察勒索。(IG@charlene_an517)

泰國網民將安于晴的發文譯成泰文在社群媒體公開,引起關注。《曼谷郵報》引述,安于晴遭攔檢的惠恭王區(Huai Khwang)分局局長英佑(Yingyos Suwanno)說法,稱安于晴提到的區域不會設立臨時檢查站。

泰國皇家警察發言人阿查勇(Atchayon Kraithong)指出,安于晴一行人12月29日抵達,1月5日離境,住在通羅區(Thonglor)的旅館並雇用麵包車做交通工具,警方會找司機問話,確認她的說法。

阿查勇指出,警方透過Instagram和臉書,同時透過駐泰辦事處聯繫安于晴,但尚未得到回應。他表示,會仔細調查這件事,如果警察真的犯罪,無需等受害當事人報案,會立刻對這些警察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