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突解僱女員工後拖延賠償金 竟兌換逾60公斤硬幣「找數」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湖南長沙一間企業僱用女員工小蘭(化名)僅十幾日後,就以無理由將其解僱,產生1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賠償金。不過,儘管小蘭多次追數,該公司卻一直拖延,最後竟兌換重達61公斤的硬幣「找數」。
小蘭一氣之下起訴該公司,法院認定該公司蓄意兌換已觸法,對公司王姓法定代表人罰款5000元。

今年5月,小蘭入職長沙某健康管理公司,試用期薪水為每月7200元。令她意外的是,上班十幾天就遭無理由開除。經勞動仲裁,公司需支付小蘭工資及賠償金共計1萬元,但該公司對此卻是一拖再拖。區法院送達執行通知書後,該公司仍未在指定期限內履行賠償。

9月14日,區法院執行警員陪同申請執行人小蘭來到被執行人辦公地後,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公司辦公室內桌面和地面放置了大量硬幣,面額為一角至一元不等,合計1萬元。據悉,這重逾61公斤的硬幣,總額1萬元,是公司老闆指示員工通過多間銀行特意兌換而來,目的是支付執行案款。

企業用60多公斤硬幣支付賠償款,被處罰。(微博)

最後,警員陪同申請人現場清點硬幣並存至銀行,此案執行完畢。

但法院認為,硬幣不屬於本案被執行人日常經營活動中經常使用的貨幣,其蓄意兌換行為具有明顯的消極對抗執行意圖,令警員及申請執行人現場點收硬幣,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亦是對勞動者尊嚴的踐踏,故被執行人上述行為屬於以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依法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罰款決定。

9月22日,區法院執行警員到涉事健康管理公司,就其蓄意兌換硬幣以支付案款的行為予以懲處,對該公司王姓法定代表人罰款5000元。

網民點睇:

「建議按1:3來罰款」
「應罰公司取代為同等重量的黃金。」
「他也給法院硬幣,那才叫『好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