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改選|譚允芝:勿步大律師公會「政治化」後塵 斷內地聯繫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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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本月底改選理事會,重新選出其中5名理事,標榜為「開明派」的泛民陣營若全取5席,有機會取得理事會控制權;標榜為「專業派」的建制陣營則擔心一旦「變天」, 或被政府收回律師會的自我監管權。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譚允芝今日(1日)在一個法律界論壇提到,公會自2018年經歷一場「政治化的選舉」後,與內地已沒有聯繫,形容十分可惜,指情況令大律師無奈下要「單打獨鬥」,希望律師會不會步此後塵。

譚允芝認為本港對雙語仲裁員的需求很高,而且香港的大律師對比外國的大律師,在處理案件時更加沒有時差。(資料圖片/江智騫攝)

譚允芝今早出席「香港律師專業的危與機」論壇時表示,本港事務律師在內地金融發展、資產管理、仲裁工作都有不少工作機會,自己過去數年參與仲裁工作,發現市場對雙語仲裁員的需求很高,而且香港的大律師對比外國的大律師,處理案件時沒有時差問題。

她之後指,大律師公會曾與內地關係不錯,只是自2018年「政治化的選舉」起,已與內地沒有聯繫,形容十分可惜,令大律師無奈要單打獨鬥,希望律師會不會步此後塵。

2018年底,有「人權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不滿公會在多個法律議題未「及時發聲」,「出山」競逐大律師公會主席,撃敗爭取連任的原主席林定國,自此北京與大律師公會「斷交」,過去3年未曾訪京,與北京大學合辦的課程亦停辦。

譚允芝:法官被恐嚇 公會應每次發聲反對

譚允芝表示,司法獨立是法治的重要元素,而且有法援制度,提到法援即使被建制派所針對,香港亦應引以為傲。她又指,法治亦包括社會秩序,而這方面似乎被遺忘了,強調這點相當重要。

她之後提到,本港法庭近日就首宗港版國安法作出判決,但被外媒所攻擊。她認為國安法法官比這些人更懂得本地法律,亦沒有給公眾見到他們有何政治主張,強調當判詞辭有理據時,仍被作無理指控時,作為業界應該大力反對,將立場講清楚。

她指,近期只要有人因反修例被判有罪,相關法官就會被恐嚇,認為業界的聲音應更加強烈,例如早前三名國安法法官被恐嚇後,公會以最近已作類似評價為由不再批評,她則認為應該每次都發聲,而且公會就不同事宜發聲的比例,一定程度反映了公會的取態,認為公會應作一定平衡。

黃嘉純認為律師會有一定自主性,如決定是否舉行紀錄聆訊,但亦有其他部分參與,強調亦非「閂埋門打仔」(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前會長黃嘉純:本港自主規管被海外同業視作高人一等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黃嘉純在論壇上指,律師會已經用目前的模式運作了100多年,維護公眾利益、業界利益,並就法治上幫社會把持重要價值。他解釋,如果有律師違規,是否定罪有獨立的委員會處理,並由三人組成委員會,當中兩人是資深律師及一名法律界以外人士,委員會由首席法官委任成立。他認為律師會有一定自主性,如決定是否舉行紀錄聆訊,但亦有其他部分參與,強調亦非「閂埋門打仔」。

他表示,自己曾與不同地區的業界領導交流,他們一向看香港都認為高人一等,正是因為香港有自我規管的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他強調,這些團體維護公眾利益,團體被信賴可擔此重任,一旦失去難以復返,而英國的律師會正因為設立了官方監管機構,被降格至類似工會的角色,而澳洲及加拿大一些省份已然如此。

王桂壎相信如果由政府派人規管律師,一定不及律師會本身的相關經驗。(資料圖片)

王桂壎憂外人管律師

律師會前會長王桂壎發言指,如果由政府派人規管律師,一定不及律師會本身的相關經驗,「如果交俾這些人管我們,都幾可悲。」孖士打律師行首席合伙人董光顯指,他認同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的負責人不應有強烈政治意識,認為律師會141年來仍可完善地處理業內問題非常可貴,而律師會對行內的了解比其他人更清楚,應要令大眾見到他們有誠信,認同要有適當改進,隨情況改善自我監管的能力。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譚允芝亦認為,行業自律令業界有自律性、自發遵守規則,而大律師公會的模式與香港律師會類近,由紀律委員會負責,惟近年政治兩極化,公會內亦有這情況,認為公會需要小心,紀律審裁委員會最好不是由與政黨有政治聯繫的人擔任主席,雖不一定有偏頗,但亦不應令人有此印象,因為若要令自我監管能力有公信力,就不應有涉及政治的人物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