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炎光前助理涉騙35萬薪酬案 被告爆陳稱用款付出唔到的助理支出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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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的前兼職助理,被指向區議會虛報薪金,詐取民政事務署35萬元,該助理否認串謀詐騙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庭上透露,廉署原本在調查目標其實是陳,惟調查期間,發現該助理的薪酬與報給民政署的數目不乎,助理稱曾問陳,惟陳稱差額是用來作:「出唔到數嘅助理出數。」

區議員陳炎光的前下屬被控串謀詐騙。(資料圖片)

40歲被告梁偉倫,案發時為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的兼職助理,負責協助籌辦社區活動。他被控於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虛假地表示他案發期間,薪酬為3,500元至7,000元。從而促使民政事務總署職員,向陳發放35萬元款項。

協助調查變被告

由於控辯雙方就梁的招認證供有爭議,故審訊先處理梁口供是否適合呈堂。

廉署調查員林俊傑供稱,2016年9月,梁以證人身分到廉署,協助調查涉及其上司陳炎光的案件,期間梁透露陳炎光是他的學長。林便向梁展示他受聘為陳炎光助理的3份聘書,但3份聘書的簽名樣式均不同。梁全都是他所簽署的,又透露首月支薪500元,到調查時則每月支薪1000元。

陳稱差額用作出不到的數

林開始懷疑梁與陳串謀詐騙,梁即稱他曾問過陳,爲何聘書上的銀碼,與他實際收入不同。梁指陳炎光指該些差額是用來作「出唔到數嘅助理出數」。

陳炎光涉在另一案件中詐騙民政署1.5萬元的營運開支,陳將在7月16日就案件答辯。

案件編號:KCCC106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