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案 兩名從事汽車銷售被告認暴動罪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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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前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有人持木棍等攻擊市民。八名男子涉有份參與當晚襲擊,被控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審理,兩名任職汽車銷售工作的被告承認暴動罪,但涉及傷人罪名則獲准不作起檢控。控方將於下午讀出兩名認罪被告的案情,餘下6名被告的案件,則押後至明天開審。

8名被告: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電纜技工) 、林觀良(48歲,二手車銷售)、林啟明(43歲,汽車銷售經理)、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無業)和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8名被告共涉暴動罪及傷人等6項罪名,指他們於2019年7月21及22日在元朗區與不明人士犯案。

八名被告面對的控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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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答辯前,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表示,第三、四被告將承認暴動罪,至於兩人涉及傷人的控罪,則獲控方不再作檢控。控方又透露於上周五把兩認罪被告的案情交予辯方,惟法官葉佐文卻指控方在上周五下午約5至6時才把文件交予對方提出質疑。

官質疑控方遲把文件交出

周天行庭上表示抱歉,又解䆁因案情有少量字眼需修改。惟葉官反問,是否修改不多,就「可以鐘意幾時畀就幾時畀」,為何不盡早給予辯方,質疑「既然好少,應該好快搞掂」。

葉官續指,法庭書記已多番催促控方,惟控方「好似唔緊」。葉官又指,控方於上周五下午5、6時才把修改的案情給予辯方,辯方如何向被告索取指示。葉官又稱,即使周未做過辯方律師,但都應該知辯方點做,雖然案情只有少許修動,但有時一隻字都好重要。

2019年7月21日晚,有大批穿白衣的男子在元朗結集,並有多名市民被打傷。(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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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著控方積極啲

法官又指:「唔會收埋在床下底自己改架麻?」強調修改後的案情是認罪的基礎。法官著控方「積極啲」,指審訊長達25日,若控方如此被動,會影響審訊的效率和管理。

此外,控方亦表示就不認罪的被告,已準備同意案情,但同意案情未簽署。首被告的律師郤指,要求就同意案情作補充。控方則回廧,首被告要求增加的內容,控方不同意加入同意案情。

葉官便指,控方做法不可「斬件式」,舉例指若同意案情有100句,即使被告承認其中99句,但只要不承認一句,也是不同意。法官謂:「控方你做得好好,但做埋辯方果份就好吃力。」

法官最終把案押後至下午先處理兩名認罪被告的案情。聆訊午續。

案件編號:DCCC 888/2019、11/2020、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