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環團研究指60%市民撐膠樽按樽 建議每樽收1元按金及5毫稅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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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正就「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公眾交回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後,提供每個0.1元回贈。香港大學生態學及生物多樣性研究部團隊與環保協進會合作,就膠樽按樽制進行研究,結果顯示超過60%成受訪市民支持設立膠樽按樽制,亦有80%市民認為按金應為5毫或以上。
研究又指,長遠如只提供1毫回贈或未能吸引市民回收,建議每枝膠樽裝飲品收取1元作可退回按金,以及港幣5毫作不可退膠樽稅。

政府就「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至5月21日止。(資料圖片 / 曾梓洋攝)

港大與環保協進會於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進行調查,包括分析市民一年的回收數據、訪問327名市民對膠樽按樽制的意見等。結果顯示,超過60%受訪市民認同設立膠樽按樽制,研究認為反映出一般市民對回收膠樽持正面的態度。80%市民認為按金應為5毫或以上,當中最多人認為應設為5毫,佔41%,而35%人支持設為1元。

研究又表示,本港現時約有300台回收機,但參照全港共有約2,000台飲品販賣機,認為約需設立至少2,000台回收機才有效回收膠樽。環保協進會預計如可達到建議回收機數量,每年可減少5,600萬個膠樽棄置到堆填區。

即每個膠樽須加價1.5元

研究建議,政府可收取1元作可退回按金,以及5毫作不可退膠樽處理費,即料每個膠樽須加價1.5元。參與研究的港大環境管理學碩士生林嘉瑜認為,現時政府未就進口飲品進行登記,如將按金訂得較高,擔憂有人會運外地的膠樽到港領取按金,因此建議政府登記所有進口飲品以助退回按金。

她又指,如回收膠樽僅的1毫回贈,恐未能吸引市民回收,建議政府實施登記進口飲品後,將按金定於1元;而5毫的不可退膠樽處理費則可減低市民購買膠樽飲品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