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指國安處參與審核涉利益衝突 郭卓堅求法庭覆核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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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選舉制度條例草案》上周在立法會首讀、二讀,但「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認為草案中,提及國安處會參與審核特首候選人資格、區議會選委被取代等,涉及利益及角色衝突,指「無限大的主權」撕破高度自治的承諾,形容高度自治「突然死亡」。他今日(19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草案違反人權法。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特首林鄭月娥,而政制事務局局長曾置衛則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入稟狀指,特首向立法會提交《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的決定違反人權,並指人權法規定香港居民有投票權及被選舉權。

入稟狀續指,草案中提到區議會選委會被由政府委任的分區委員會、滅罪委員會及防火委員會所取代,警隊國安處會參與審核特首候選人資格,造成利益及角色衝突,不得對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提起訴訟,違反程序公議,直指「無限大的主權」單方面改變香港政治的遊戲規則,撕破高度自治的承諾,形容高度自治「突然死亡」。

案件編號:HCAL5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