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涉虐2歲童案 母周付5千交託管 接子返家見瘀傷及疑煙頭燙痕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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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母親在網上找到一對情侶提供每周收費達5千元的託兒服務後,把2歲兒子逢周日至周五交情侶照顧,惟接兒子回家後發現他身上多處瘀傷,並有疑似煙頭燙傷傷痕,追問下兒子哭稱:「叔叔打我。」情侶否認虐兒,案件今(12日)在東區法院開審。男童母供稱,她曾就兒子傷勢追問被告,女被告曾稱因其子失禁及無禮貌而打他,又在WhatsApp道歉稱:「對唔住重手左」、「一時火遮眼,打左佢」。

女被告譚嘉儀,及男被告冼柏汶,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指二人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6日在香港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男童X,其行為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託管費每周5千元

控方傳召男童X的母親Y作供,她稱從網上看到兩名被告提供兒童託管服務,遂聯絡他們,並從前年7月開始將兒子X交予兩名被告託管。兩被告每星期收取5000元託管費,替Y 從周日到周五照顧X,母親Y 則會於周五晚接X回家,周六則將X交回兩被告照顧。

多處瘀傷並有一疑是煙頭燙痕

Y 續稱,前年9月28日她如常將X 帶到兩名被告家中,一星期後她接X 回家,替他換尿片時,發現X 屁股上有瘀傷;Y隨即替X檢查,發現X大腿、面部、手部等多處都有瘀傷,更有一處懷疑是煙頭燙傷的痕跡。

女被告曾回應一時火遮眼

Y 隨即問兒子 ,X哭稱:「叔叔打我。」Y立即致電譚問及此事,譚承認因X失禁、發脾氣和無禮貌,故曾用手打X的屁股。Y 指,她當時不懂得如何處理,故向譚表示「唔緊要」,但與社工商量後,決定翌日帶X 到東區醫院檢查,並用手機將X 的傷勢拍下和報警處理。期間,譚亦再有以WhatsApp 向Y 道歉,指自己「對唔住重手左」、「一時火遮眼,打左佢」、「無下次」。

幼稚園老師發現X額頭有瘀傷

Y 亦提及,X的幼稚園老師曾致電Y ,並告知X的額頭有瘀傷,當時譚曾解釋是X跌傷所致。Y 指,當時並沒有感到可疑,因而沒有追問兩名被告。被問及X的其他傷勢時,Y則堅稱在案發前從未見過X 身上有傷痕,她又自稱有些許醫護知識,懂得分別新傷和舊傷,指舊傷多數呈青色。從她當時的觀察,Y 身上的瘀傷呈紅黑色,故她當時判斷該些傷痕應為新傷。

案件明續,控方將傳召男童上庭作供。

案件編號:ESCC 19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