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集結案 何俊仁楊森等6被告全部還柙 旁聽人士揮手道別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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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1日大遊行中,10名泛民人士包括黎智英、何俊仁、吳文遠,昨日已全部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控方今早(18日)在庭上播放案發當日的遊行片段供法官參考。何俊仁及楊森,早前在8.18及8.31集會案中被判緩刑,而吳文遠在干犯本案時更是有緩刑令在身,法官下午處理6人保釋事宜,控方開庭即要求取消全部被告的擔保,法官下令原獲保釋的6人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全部要還押。

各被告被柙送至荔枝角拘留所的情況。(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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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道別

不少到庭旁聽的支持者聞結果後向在犯人欄的被告揮手道別,亦向他們大叫「撐住呀」,多名支持者一度不願離庭,並大叫「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律政司可恥」、「讀咁多書搞文字獄」,也有支持者激動爆粗。陳皓桓進入犯人欄前說:「集氣」、「香港人頂硬上」。

不少旁聽人士散庭後都走到囚車位與須囚禁的被告送別。(盧翊銘攝)

10名被告: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10名被告全部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另有4名被告承認煽惑,及2名被告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6名今早仍獲保釋被告到庭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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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犯本案時有緩刑令在身

4名被告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及黎智英因8.18及8.31未經批准集結案正在服刑,何俊仁、楊森早前亦涉這兩案被判緩刑;此外,吳文遠在2019年9月因參與2016年反釋法遊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被判囚14天但准緩刑一年,但他在緩刑令其間干犯本案,控方表明將以其違反緩刑條件為由,申請即時執行該14天刑期。

各被告的認罪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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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當時為民陣副召集人的陳皓桓於前年9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打算在10月1日舉辦集會及遊行,但警方拒批通知書。不過,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仍於9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開記者會,煽惑市民參與10.1遊行,並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

10月1日當天,楊森、黎智英在銅鑼灣曾接受傳媒訪問,黎智英稱只是來「行街」。起步前,多名被告會見傳媒,期間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曾發言,而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及單仲偕則站在旁邊以示支持、鼓勵。

2019年10月1日銅鑼灣遊行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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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在抵終點後曾說唔係End Game

遊行起步前多名被告高叫政治口號,10名被告及後組成遊行隊頭,手持「結束一黨專政 還政於民」的橫額或站在橫額後方,帶領其他參與者從銅鑼灣遊行至中環。期間他們帶頭叫不同口號,包括「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當隊頭走到灣仔地鐵站時,李卓人更帶領群眾靜默一分鐘悼念國慶。

隊頭抵達終點時,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均有發言,陳表示隊伍已完成原本民陣所申請的路線,又說「今日絕對唔係End Game」。及後,示威者未有散去,並繼續遊行至中聯辦,部份人集結在金鐘、灣仔,而同日稍後發生暴亂事件。

法官昨已稱會於下周一(24日)聽取各被告求情,並在下周五(28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5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