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張劍虹羅偉光願辭職未獲保釋 陳沛敏指蘋果會繼續出版

撰文:陳家怡 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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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前日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並拘捕5名壹傳媒及蘋果高層,其中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早(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律師欲為被告申請保釋,並透露張及羅二人願意辭去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所有職務,不直接或間接參與壹傳媒事務,惟蘇官最終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干犯危害國家安全,拒絕讓他們保釋,案押後至8月13日再提訊。

陳沛敏稱相信傳媒工作者都擔心

《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約下午近2時離開法院,她對記者稱昨晚才獲保釋,不少資訊都要再消化及詢問律師意見,加上很多事情仍在研究中,如有消息會再通知傳媒。被問到會否擔心員工情況,她回應稱「相信全香港嘅傳媒工作者都擔心」,強調明日(20日)會繼續出報紙。

陳沛敏離庭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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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印刷及相關公司亦被控

被告張劍虹(59歲)、羅偉光(47歲)及三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辯方透露欲申請保釋

辯方大律師陳政龍庭上表示,今早才收到大疊文件,欲為被告申請保釋,得知控方會反對,提出押後以索取指示,蘇官遂宣布休庭一小時。張劍虹向公眾席舉臂示意,休庭時旁聽人士道「撐住啊」。

香港01製圖

只許報辯方提出的保釋條件

蘇官再開庭時,先處理傳媒申請豁免報道保釋程序的限制,並引述原訟庭訴就黎智英案時稱,為免對被告日後的審訊不公,只准報道被告提出的保釋條件,其他限制維持生效。庭上讀出控罪,被告均表示明白控罪。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8月13日再訊,以檢驗40部電腦及16部伺服器,他稱辯方沒有反對。

張及羅願辭去壹傳媒及蘋果日報職務

控方周天行反對被告保釋,辯方陳政龍和李澍桓先後為二人申請保釋陳詞,他們提出願意辭去分別在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職務,不直接或間接參與壹傳媒事務。張劍虹願意以300萬元現金保釋,50萬元人事擔保,居住報稱地址,不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辭去所有壹傳媒職務,不直接或間接和外國官員及議員聯繫,不直接或間接參與訪談、在網上或紙媒發表公開評論,以及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等。他承諾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李指羅偉光願以10至20萬元現金保釋,10萬元人事擔保,不離開香港,及願意接受禁足令等。

張離庭時舉起拳頭

蘇官聽取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他們不會干犯危害國家安全,拒絕讓他們保釋,並將案件至8月13日,待法證檢驗證物後再訊。兩人聞言表現平靜,放棄每8天申請保釋覆核。步入囚室前,張舉起拳頭,羅望向公眾席,旁聽人士揮手叫他們「頂住」。

張劍虹及羅偉光提堂日法院外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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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曾截查送囚車人士

國安處日前拘捕5名壹傳媒及蘋果高層,除了張劍虹、羅偉光外,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昨獲准保釋外出,他們三人及壹傳媒工會理事長潘柏林有到庭旁聽。此外,今早亦有逾百名市民到法院輪候入庭旁聽,其中到庭聲援的王婆婆,疑與保安爭執後,被便衣女警拉出法院範圍,王婆婆在中午時份感不適,最後需召救護車送院治理。

壹傳媒案|王婆婆與保安爭執被拉出法院 感不適需送院治理

散庭後亦有不少人士到法院的停車場位送張及羅的囚車離開,之後警方在通州街及發祥街交界拉起橙帶,包圍了仍在路上的人,當中不少為《蘋果日報》的前員工。在場警員以擴音機指,由於被截查人士叫囂及展示口號,並非採訪行為,違反599G限聚令。警方作口頭警告後指,若相關人士繼續行為將作票控,完成截查後最終准橙帶內人士離開。

王婆婆到庭聲援被拉出法院,最後須送院治理。(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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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3公司早前遭凍結1800萬資產

國安處凍結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共1,800萬元資金,及後向該三間公司派遞檢控書控告上述罪行,指公司須委派代表到庭應訊。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辯方為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張劍虹,大律師李澍桓代表羅偉光,三間公司則由大律師許琪莉代表。

案件編號:WKCC 2379/2021

羅偉光及張劍虹等本周四被捕,警方並派員搜查壹傳媒大樓。(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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