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警隊跟進使用武力建議 發射催淚煙後將加強指示群眾離開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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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今日(21日)舉行例會,警方就反修例報告52項建議作出匯報,就武力指引、指揮策略等作出15項措施,警方強調催淚煙是有效驅散,不論室外還是室內發射均對人體無害,警隊已訓練前線及指揮人員,在發射催淚煙後加強指示,確保群眾有適當逃生路線。警方亦會擴大低殺傷力適用範圍,早前已引入胡椒水發射器,相信可以減低對周遭環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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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審視報告提出13項警隊武力使用關注

監警會反修例專題審視報告向警隊提出52項改善建議,警方今日就最後13項涉及武力使用的關注作出匯報,分別有4項與催淚煙等裝備有關、有4項涉武力使用指引、3項涉行動指揮及2項宣傳策略。

2019年6月12日金鐘衝突,當日政府企圖召開立法會大會進行逃犯條例二讀,大批市民發起集會,警方當時於中信大廈附近施放多枚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低殺傷力武器仍有效處理暴力示威 學者已否定催淚煙會釋出有害氣體

行動部高級警司方志堅表示,警隊作出15項跟進措施。裝備方面,就監警會關注催淚煙、胡椒球等使用情況,方志堅強調,低殺傷力武器:「依然有效處理暴力示威,製造安全距離,希望有效驅散,避免短兵相接而造成更多人命傷亡。」他又指,不少報道及學者已否定催淚煙會釋出有害氣體,亦有學者指燃燒過程及時間並不足以製造二噁英:「即使喺使用數量最多嘅中大及理大行動,相關泥土及水質樣本都沒發現超標。」 因此認為毋須成立毒理水平專家委員會跟進。

方志堅續指,身處催淚煙人士,只要遠離約30分鐘,症狀會慢慢消散,他舉例美國國會山莊示威,執法部門有使用催淚煙,甚至在室內發放,強調警方武力使用原則是符合聯合國要求及與外國警隊相符。

「胡椒水發射器」外型與手槍無異,可連擊四發,有效擊中7米內目標,造成皮膚刺痛、黏膜腫脹、口鼻灼熱等,效力維持約45分鐘。(盧翊銘攝)

胡椒水發射器及胡椒球發射器符合國際標準

方志堅提到,警隊有低殺傷力武器作為武力選項,包括早前引入的胡椒水發射器,及一直應用的胡椒球發射器,認為可以將傷害及影響減到最低,相關武器是符合國際標準,亦有不少國家應用。

警隊360度模擬實境訓練。(監警會直播畫面)

加強情境為主導訓練 利用360度場景增強警員判斷力

在內部訓練方面,警隊就武力使用指引、內部手冊及訓練內容作出評估,讓警員在決定使用武力時,進一步考慮是否對周遭環境造成較大影響,亦要考慮受眾的離開路線,評估在封閉環境例如商場等的武力使用;警方亦加強情境為主導訓練方式,新採用360度場景訓練系統,讓警員置身示威現場,增強判斷力、指揮及溝通能力。

在行動指揮方面,警方已強化內部核心指揮小隊,會選拔具經驗的人員擔任戰術顧問,方志堅指前線指揮官在大型混亂環境,未必充分掌握使用催淚煙後驅散路線,因此戰術顧問可以為前線指揮人員提供即時意見。

在宣傳策略方面,警方會加強訊息發放,例如利用社交媒體、公共關係科等告知行動目標, 如有需要會發出勸籲及警告,當使用催淚煙時,會發放警告和指示離開路線,令行動更有效。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右九)與一批成員5月30日到訪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在合照中,可看到 將投入使用的小型水炮車(後左)及「劍齒虎」裝甲車(後右)正式曝光。(監警會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