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兒童|機構訂20守則防虐兒 兩幼稚園簽承諾 員工可安心舉報

撰文:陳栢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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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接連有兒童遭虐待個案被揭發,其中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去年爆出虐兒案,有數十名職員因涉嫌虐兒被捕,反映兒童相關機構缺乏相關政策預防兒童受虐。為加強保障兒童安全,香港五邑工商總會屬下張祝珊幼兒園幼稚園及五邑工商總會幼兒園幼稚國,透過國際培幼會(香港)協助制定 《守護兒童政策》,成為本港首批簽訂並落實推行政策的辦學團體。

香港五邑工商總會及國際培幼會(香港)今日(26日)合辦「幼稚園幼兒園《守護兒童政策》聯合發佈會」,展示機構根據培幼會框架實施政策的概況,香港五邑工商總會屬下張祝珊幼兒園幼稚園與培幼會,共同簽署《守護兒童政策》,並承諾會按照建議的《守護兒童政策》框架内的「政策」、「程序」、「人員及文化」,以及「問責」四大範疇,設定合共 20 項標準。

製訂時參考了英國及澳洲相關法規和指引

國際培幼會(香港)總幹事蕭美娟表示,守護兒童政策的宗旨是「减低傷害風險」,為兒童建立一個安全環境,並採取適當行動妥善處理機構内威脅兒童安全的事宜,惟現時並未有針對守護兒童政策的官方框架,故國際培幼會了解其他先進地區如英國及澳洲的相關法規和指引,再整合並提倡四大範疇合共 20 項標準,在機構內落實相關守護兒童措施,為業界提供一個實證為本的參考。她又透露,已邀請保護兒童會加入簽訂,惟進一步發展仍有待對方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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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設舉報政策 讓員工能安心舉報機構懷疑虐兒事件

香港五邑工商總會理事長及幼兒服務校監甄文輝表示,總會簽訂 《守護兒童政策》後,將按照國際培幼會建議框架內的合共 20 項標準,包括訂立明確的行為守則;列明對待兒童的恰當及不恰當行為;設立舉報政策,讓員工能安心舉報機構内發生的懷疑虐兒事件,而不必擔心受到追究或歧視等,期望政策能為兒童工作者提供參照及指引,並保障每位兒童都享有受保護之權利。

狄志遠:認為不會有議員反對「沒有保護罪」及「強制虐兒舉報機制」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透過視象方式出席發布會,他表示,本來應該親身出席,但因為要出席回歸典禮而接受「閉環」管理,坦言「周末不能夠同孫仔玩都係個遺憾」。對於虐兒問題,他認為家長亦是重要一環,建議推動守護兒童的家長約章,又指在於立法者的立場,認為不會有議員反對「沒有保護罪」及「強制虐兒舉報機制」。

業界建議政府支援改善人手問題

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葉柏強形容,童樂居事件令業界羞恥,又指社署於監管上責無旁貸,惟認為與其針對懲處保護兒童會,應想辦法協助需要支援的兒童。

五邑工商總會幼兒園幼稚園兩校校董周慧珍認為,童樂居虐兒案件反映對業界的支援不足,強調需要24小時服務的兒童情況較為惡劣,惟人手不足的問題令服務質素下降,「外國不少的人手比例1:4,但睇到(童樂居)出現朝早1:8、夜晚1:12」,建議政府應及早介入,不能將問題全盤轉嫁予NGO。

《守護兒童政策》框架

政策
1. 機構承諾守護所有兒童及採取合理措施來確保兒童安全。
2. 訂立明確的行為守則,列明對待兒童的恰當及不恰當行為。
3. 透過簽訂相關政策條款,確保政策適用於所有員工
4. 透過簽訂相關政策條款,確保政策適用於所有義工及相關合作伙伴。

程序
5. 向員工、家長及兒童提供清晰的處理投訴指引。
6. 清楚記錄有關兒童受傷害的所有事故、指控和投訴。
7. 訂明處理機構內發生懷疑虐待兒童事件的投訴時限。
8.訂明如何在調查過程中確保兒童受到保護。
9. 設立舉報政策,讓員工能放心舉報機構内發生的懷疑虐兒的事件,而不必擔心受到追究或歧視。
10. 評估機構日常運作及各活動對兒童的傷害風險,並作出風險管理措施。
11. 尊重並保障兒童的私隱,在向外發放兒童的個人資料或照片前,須徵詢並獲得兒童及家長的同意。

人員及文化
12.查核獲聘的準員工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紀錄。
13. 在招聘過程中,了解應徵者及合作伙伴對兒童保護的態度和能力,以確定他/她適合從事有關工作。
14. 向員工提供守護兒童的培訓和支援。
15. 向義工和合作伙伴提供守護兒童的培訓和支援。
16. 指派最少一名員工專責「守護兒童」的工作,推動機構實行政策。
17. 在機構内創造開放討論守護兒童議題的文化和氣氛。

問責
18. 政策可讓公眾查閱,包括兒童和家長。
19. 主動諮詢兒童和家庭,以檢討守護兒童措施對保護兒童的成效。
20. 定期一至两年檢視守護兒童政策及相關措施,確保政策適切並有效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