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陸頌雄:僱主拒讓持黃碼員工上班應發放工資 否則或欠薪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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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縮減抵港人士檢疫期,由7日隔離酒店檢疫變成「3+4」,即3日在檢疫酒店、然後4日家居醫學監測,並在安心出行引入「紅黃碼」。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今日(12日)在電台節目指,他收到零星個案,指僱主拒讓持黃碼僱員工作,並要求扣薪。他強調黃碼人士是可以上班,倘僱主有特殊考慮要求僱員不上班,應要發放當天工資,又指扣人工或扣年假均不恰當,或引致欠薪,呼籲僱主不需要嬌枉過正、過份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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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頌雄指,起初宣布「3+4」後,他們分別收到僱主及僱員的查詢,包括黃碼可否上班等。他亦收到不超過10宗個案,指僱主拒讓持黃碼僱員工作,並要求扣薪。

陸頌雄指,若僱主要求員工不要上班,亦應照樣出糧,否則有機會構成欠薪,「僱員準備返工,亦都願意返工,只不過你(僱主)唔叫佢返工。」扣年假亦不可行,因扣年假需有14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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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員工負責與顧客少接觸工作

陸頌雄說,由於有不清晰的地方,故法律上可能有爭拗點,「無謂因為等個日,而引起不必起爭議,破壞勞資關係。」

若黃碼人士佩戴口罩、做足防疫措施下,風險亦可防可控,他指,既然政府容許黃碼人士上班,證明風險不高。若僱主仍然擔心,可要求員工負責與顧客少接觸的工作。他說,理解有部份工作場所未必安排到在家工作,亦難以減少與客人接觸,例如食肆等,但希望大家互諒互讓,即使不想員工上班都應出糧。

他透露,已就情況與勞褔局溝通,希望局方可製作更清晰的指引,使勞資雙方更了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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