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碼|黃碼人士倘返工被拒 僱主仍要出糧 不得扣減員工有薪假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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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或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期縮短至3日酒店檢疫加4日醫學監察,相關人士在醫學監察期間獲發黃碼,並可外出上學或工作,不過有僱員被僱主以扣糧或扣年假,要求黃碼僱員不可上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在電視節目表示,就算僱主認為僱員不適宜上班,仍要支付薪金,亦不應貿然單方面扣減僱員的有薪假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若僱主拒絕其上班亦需支付薪金。(梁思行攝/資料圖片)

孫玉菡今日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表示,黃碼人士「具備返工的條件」,只要上班時遵從防疫措施,僱主應容許其上班。若僱主拒絕其上班亦需支付薪金。

他又指,持有檢疫令或隔離令人士與黃碼僱員不同,前者不上班的日子能被視為病假,惟黃碼僱員在居家監測期間不屬於檢疫,僱主不應貿然單方面扣減有薪假期。他希望僱傭雙方能坦誠溝通及協商,如僱傭有相關問題,可聯絡勞資關係科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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