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涉未註冊 陳日君等6人不認罪 控方稱有達2.7億存入戶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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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榮休樞機陳日君、藝人何韻詩等6名與612人道支援基金相關人士,涉未有在指定期限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案件,今(26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612基金由組織至解散的兩年間,都未有註冊。此外,基金在該段時間共6有約2.7億存入相關戶口。基金則曾資助民陣遊行時的音響設備費用,亦資助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新香港文化協會等組織。

6被告被控違反社團條例

6名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首5名被告為基金的信委託人,第六被告則為基金的秘書。6 人否認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傳票控罪,指稱他們於2019 年7 月16 日至2021 年10 月31 日,在香港作為「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第151 章《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

6名被告今到法庭應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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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在反修例示威不久後出現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6月出現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示威,有示威者被捕。同月15日,「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成立,第二至第五被告並召開記者會,指會向被捕和受傷人士提供支援。

基金用作支援被暴力鎮壓的人

至同年7月6日,首4名被告以信託人身份,召開記者會,把基金命名為「612 人道支援基金」,當中提及基金成立是要支援被暴力鎮壓的人士。次被告在記者會提及,基金借用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的戶口收取捐款,而款項將會資助調查和舉辦活動等,又指基金非單單為受反修例運動影響的人士提供財政支援,同時亦追求政治目的。

有擺街站及在網上宣傳

基金透過多個方法收取款項,控方庭上播放2020年1月1日遊行時,首、次、第五被告在灣仔擺街站時籌款的片段。此外,基金亦透過網站和Facebook專頁介紹成立目的等,又會製作工作報告。至2021年8月18日,基金宣布將停運。控方指,至同年10月31日基金解散,基金未有註冊。

612基金運作約兩年才停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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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首5被告有參與基金運作

控方又指,首5名被告於2019年6月28日,以基金信託人身份,在一律師樓簽訂信託契約。他們亦參與基金運作,多次出席基金信託人會議,包括審批大額資助。

戶口曾存入約2.7億

案情亦提及基金的財政狀況,指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間,存入10.3萬筆款項,涉款約2.7億元,提取款項則有7600筆,涉及2.6億元,於2021年10月6日時戶口結餘為744萬元。

曾資助民陣音響支出

此外,基金亦資助多個團體,包括曾資助民陣616遊行的音響設備支出21.8萬元。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到國外行遊說時,基金資助5000元交通膳食。基金亦曾資助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新香港文化協會,分別376萬元和20萬元,

支持組織曾建議歐盟制裁中港官員

控方案情續指,基金資助的組織中,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就進行遊說工作,建議歐盟國家制裁中國或香港官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多次形容港區國安法為「惡法」,譴責中國政府為「流氓」;新香港文化協會要求外國對中國政府實施制裁,從而實踐該組織的目標,即爭取香港獨立。

第六被告曾與組織商討資助及合作

此外,基金亦有成立秘書處,第六被告為秘書處的總幹事,負責日常管理,向信託人匯報。他亦曾多次代表612基金,和其他組織商討資助或合作計劃,或與其他律師聯絡。

控方強調,帶有政治目的的612基金屬《社團條例》 下的本地社團,但作為幹事的被告,未有在基金成立後的1個月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

辯方投訴控方陳詞提政治目的

此外,控方讀出開案陳詞前,代表次被告的律師指,控方開案陳詞中提及「政治目的」、「政治訴求」,「與抗爭者同行」,認為此類陳述並不適當。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回應指,本案爭議在於是否有「社團」曾組織,並在組織後1個月註冊或申請豁免註冊,而不是處理該些政治目的和訴求的對錯,又指「政治」可以是中性。

案件明續,控方將開始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