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涉未註冊案 辯方爭辯社團定義 官裁定全部被告表證成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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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榮休樞機陳日君、藝人何韻詩等6名與612人道支援基金相關人士,涉未有在指定期限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女督察指從未收612基金的相關社團註冊,辯方律師卻問她,賭王何鴻燊的治喪委員會,及特首李家超競選時成立的競選辦公室,是否也要註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質疑問題和本案關係,並認為應如何演繹社團定義,需進一步討論,並要求雙方律師準備就此作陳詞。裁判官下午聽完控方舉證後,裁定6名被告表證成立。辯方表示全部被告均不會自辯,亦沒有辯方證人。

被控違社團條例

6名被告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首5名被告為基金的信託人,第六被告則為基金的秘書處總幹事。他們各否認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傳票控罪,指他們於2019 年7 月16 日至2021 年10 月31 日,在香港作為「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第151 章《社團條例》第5(1)條的規定。

案中6名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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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存款多屬細金額

國安處警長蔡健章接受辯方盤問,他負責涉案銀行帳戶及稅務紀錄,辯方指612基金使用的銀行戶口,總存款共4.5億多元。辯方指,以逾10萬筆交易計算,平均每筆約4000元,蔡指未有計算,但同意當中有500元、1000元、10000元等不同金額存款。辯方續指,大部份存款屬小額,10萬元以上的存款,其總額少於900萬元。蔡則指他未曾分類,並不清楚。

何鴻燊於2020年過身後,其後人有成立治喪委員會籌備葬禮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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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問賭王治喪委員會有否註冊

高級督察龔伊琳作供,並在警察牌照課工作,她指任何本地社團成立後,需於時限內註冊,提交社團名稱、佔用地址和三名幹事的資料等。而直至本年6月17日,未有「612 人道支援基金」和「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的註冊或豁免註冊。辯方問及,賭王前年去世,其治喪委員會名是否有註冊為社團,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質疑此問題和本案有何關連,又指如何演繹什麼是社團,則留待陳詞處理。辯方之後又問,李家超競選辦公室是否有註冊為社團,嚴官亦指亦有註冊,則向證人指出,若沒有註冊,則留待陳詞處理。辯方未有再追問。

官要求律師在社團定義協助法庭

嚴官稱,條例非一刀切要所有組織註冊,有豁免註冊的機制。此外,嚴官亦指如治喪委員會是為辦理一件事,非為一個宗旨;而一家人去旅行,屬家人聯繫,不認為此類組織需登記,但如宗族聚集宗親,則需要登記。故她希望控辯雙方在其後的陳詞時,就社團和幹事的法律定義能協助法庭,包括條例的法律精神,運作時如何取得平衡等,希望能既不擾民,又可維持秩序和監察團體,並查看有否相關的案例,若沒有相關案例時,亦要以常識處理,指此會影響整個社會。

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