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媽媽遭內地繼父謀殺兼肢解 子向繼父索償 獲賠3512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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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商了得並有逾4千萬元身家的女商人,2010年在內地遭第二任丈夫殺害,並被肢解成六份棄於屋外沙井,3個月後其屍才被發現。第二任丈夫在內地被控故意殺人罪,被裁定罪成並判死刑,但緩刑兩年。女東主與首任丈夫所生的兒子,案發時仍是大學生,他因喪母之痛而有創傷後遺症,他就其母被殺在港入稟向仍在內地服刑的繼父索償。高等法院今(7日)頒下判辭,法官裁定繼父需賠償死者兒子約3512萬元,並需支付訟費。

原告楊百鈞,是女死者林凡的兒子及遺產管理人,被告陳德倉,是林的第二任丈夫。

原告楊百鈞向繼父陳德倉索償,獲賠3512萬元。(資料圖片)

女死者是成功商人身家達4千萬

判辭透露,女死者林凡是成功商人,她生前經營塑膠物料貿易公司,亦是保險經紀,並有投資物業和股票。在她去世時身家約有4000萬元。林和第一任丈夫育有一對子女。兩人離異後,她於1998年和陳德倉結婚。惟她和陳的關係其後轉差,常為錢財問題口角。陳於2010年1月殺死林,林終年51歲。

陳在內地被捕後,於內地法院被判死刑,但准緩刑兩年(即緩刑期內在獄中行為良好,便無須執行死刑)。陳曾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現時仍在內地服刑。

楊因喪母而出現創傷後遺症

林的兒子楊百鈞在林去世時,仍在科大就讀,他因喪母之痛而出現創傷後遺症,並患上抑鬱症,但他仍完成大學課程,畢業後經營網上威士忌銷售,生意於2017年結束,楊之後協助親父處理裝修生意。楊的胞妹原本在美國升學,因母失蹤而返港。至其母的屍體被發現後,胞妹繼續協助調查其死因,並因此結織一名內地一直幫助他們的男子,兩人後來並結成夫婦,胞妹亦於理大完成學位課程。

法官指,若林未有去世,楊將可從其母資產中獲得2310萬元,加上楊和胞妹因喪母而造成的各項損失,包括楊就讀大學時獲母親給予的零用錢等,認為陳需向楊支付合共3512萬元。

案件編號:HCPI99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