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大麻二酚2月起列危險藥物 政府收集市民自願棄置物件7.7萬件

撰文:余心美
出版:更新:

政府明日(1日)起會把大麻二酚(CBD)列為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在新法例生效前,政府安排了棄置箱,供市民自願棄置含有CBD的物件,截至本月29日,共收集了約77400件含有CBD的物件,主要是護膚品、口服油、健康補充品等,將會安排與一般垃圾處理。

▼1月27日 含大麻二酚(CBD)產品列為毒品前在市面出售情況▼

+16

政府收集CBD產品將與一般垃圾處理

政府昨日(30日)最後一天於10個政府處所放置CBD棄置箱,供市民自願棄置含有CBD的物件,並協助有需要的市民作大批量棄置。截至本月29日,政府共收集約77,400件含有CBD的物件,主要是護膚品、口服油、健康補充品等。政府早發稿,列出含CBD成份的例子

政府早前表示,設棄置箱是避免產品被不當棄置,或落入其他人手上再轉賣,並不會反對公眾以家居垃圾形式丟棄,但法例生效起胡亂棄置,則屬非法。保安局昨日回覆查詢表示,收集CBD產品後,會將相關產品與一般垃圾同樣處理。

▼1月30日 荃灣政府合署內設置CBD棄置箱最後一日收集情況▼

+5

涉CBD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為保障市民健康及打擊毒品問題,已在2022年將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由明日起CBD將如其他危險藥物一般,受到《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的嚴格管制,政府再次勸告旅客切勿從外地攜帶CBD及其產品來香港。

發言人稱,警方及海關將繼續全力打擊毒品罪行,包括涉及CBD的罪行。販運及非法製造CBD及其產品,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該物質,則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

▼1月27日 海關講解2.1起禁售及擁有含大麻二酚(CBD)產品▼

+15

政府呼籲,公眾人士如有任何涉及CBD及其他危險藥物例如大麻、可卡因、搖頭丸、海洛因、氯胺酮及「冰毒」等的資料,可致電警方的毒品舉報熱線2527 1234或香港海關的舉報熱線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