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反壟斷罰182億 螞蟻再遭約談 是面臨「拆骨」嗎?│財經評論

撰文:古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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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9988)上周六(10日)因反壟斷遭判罰182億人民幣後,不過判罰後的首個交易日(12日)股價不跌反升,逆市高收6.5%。主因監管要求傳出已久,投資市場倒過來認為今次的反壟斷判罰,將阿里監管風險一次過曝光了。不過,今日港股收市後,內地監管機構宣布,阿里的螞蟻集團再次遭金融部門約談,並提出五大整改要求。在短短數日,阿里一而再,面對監管部門的約談及判罰,真的要面臨「拆骨」嗎?

五大整改要求 包括壓降餘額寶餘額及斷開支付寶與「花唄」、「借唄」連接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外匯局等金融監管部門,第三度約談螞蟻集團,人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就整改措施與螞蟻集團進行了深入溝通,並督促螞蟻集團形成了全面可行的整改方案,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稱,就整改措施與螞蟻集團進行了深入溝通,包括五個方面的整改方案。﹙視覺中國﹚

一是糾正支付業務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支付方式上給消費者更多選擇權,斷開支付寶與「花唄」、「借唄」等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糾正在支付鏈路中嵌套信貸業務等違規行為。

二是打破信息壟斷,嚴格落實《徵信業管理條例》要求,依法持牌經營個人徵信業務,遵循「合法、最低、必要」原則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保障個人和國家信息安全。

三是螞蟻集團整體申設為金融控股公司,所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全部納入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監管,健全風險隔離措施,規範關聯交易。

四是嚴格落實審慎監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認真整改違規信貸、保險、理財等金融活動,控制高槓桿和風險傳染。

五是管控重要基金產品流動性風險,主動壓降餘額寶餘額。

整改要求不令人意外 網絡消費貸就是要納入消費金融監管

五大整改要求中,最明確的就是,要斷開支付寶與「花唄」、「借唄」等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將「借唄」「花唄」全部納入消費金融公司,依法合規開展消費金融業務。

五大整改要求中,最明確的就是,要斷開支付寶與「花唄」、「借唄」等其他金融產品的不當連接,將「借唄」「花唄」全部納入消費金融公司

其實,對於這個整改要求,也不是一個令人意外的事。原因是「借唄」「花唄」就是一種網絡消費貸款,是一種類似信用卡一樣的信用工具,只是申請門檻較信用卡更低,只要是支付寶的普通用戶,一般都能獲得一定信貸額度,而不需有穩定的收入證明就可以借貸。

這種產品,本質其實就是金融產品,而絕不是科技產品。既然,在螞蟻集團上市遭叫停時,已經表明了監管機構是要阻止金融公司以科技企業之名,行金融企業之實,所以,今次將「借唄」「花唄」全部納入消費金融公司,就是要落實,將金融業務全部集中在金融控股公司,接受金融領域監管。

螞蟻集團:將整體申設金融控股公司

因此,就今次再遭監管機構約談,阿里態度相當明確。螞蟻集團的聲明表示:「高度重視整改工作的嚴肅性,在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全面對標監管要求,近期已完成整改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螞蟻集團將整體申設金融控股公司,實現金融業務全部納入監管;支付業務回歸支付本源,堅持小額便民、服務小微定位;申設個人徵信公司,依法持牌、合法合規經營個人征信業務,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有效防範數據濫用;將「借唄」 「花唄」全部納入消費金融公司,依法合規開展消費金融業務等。

螞蟻集團的聲明指出,近期已經完成整改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螞蟻集團的聲明,特別清晰地表明了,近期已經完成整改方案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只要集團一步一步按要求,做好消費金融業務的規範,未來要繼續消費金融業務拓展,也是合理的預期。因為從今次的約談中,反映中央監管方面,已經為集團的消費金融業務訂好了框架,消費金融就是要申請相關金控牌照,而絕非要將集團的消費金融業務分拆,更絕非外界所擔憂的,如同70、80年代時美國司法部因當時最大的通訊商AT&T多年壟斷市場,而將企業分拆為8間公司一樣,將集團「拆骨」。

天貓及淘寶斬開了? 若未有,又何來拆骨?

因此,未來,不管是消費金融業務,或是網上電商業務,仍將是阿里的主力業務,同時亦是其一向的企業優勢所在。阿里旗下淘寶及天貓的市場佔有率,在內地網購業務中,一直都是一哥位置。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數據,阿里的網絡零售平台商品交易額,佔中國境內的市場總額,在2017年至2019年分別是63.58%、61.7%及61.83%。

要強調的是,內地的網購市場,是連續八年的全球第一大網購市場。國統局數字顯示,去年全國網上零售額達11.76萬億人民幣。阿里在這個巨額市場中的佔比,已經是超越60%了,可見其業務規模之大。這亦是歸因於淘寶是第一批發展內地網購業務的先鋒,自然擁有「大台」優勢,得而成功把握逾十億網民的消費力量。

阿里的網絡零售平台商品交易額,佔中國境內的市場總額,在2017年至2019年分別是63.58%、61.7%及61.83%。

阿里在電商平台的優勢,其實並未有因為是次監管要求而遭削弱的。因為直接問一句,監管機構要求的,是要將阿里的天貓及淘寶的兩大電商平台「斬開」嗎?並未有。因此,拆骨一說,是站不住腳的。內地監管機構要求的,是要阿里停止平台二選一的野蠻行為,而非要斬斷其業務發展。

阿里亦必定會發掘一個新的經營方式,在符合監管要求下,進一步拓大它的電商王國。之前要求商家的二選一(即是在淘寶開旗艦店後,就不能在其他電商開旗艦店),是一定不行的。未來商家要在網上開店,不再需要被逼只在一個平台上開店,既能夠在天貓開店,同時也能在京東開店,在拼多多開店,得益的將是小商戶及消費者。不過,阿里一定會受損嗎?也不一定。因為消費者仍舊是會按其用戶體驗,電商優惠以及消費習慣,去選擇電商。只要電商的平台基建好,用戶介面好,仍然能夠留住客戶。真正出現改變的,是整個內地電商平台生態,能夠建立起公平競爭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