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公布保險相連證券資助先導計劃細節 最多予1200萬元資助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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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今日(3日)就《2021至22年度財政預算案》頒布為期兩年的「保險相連證券資助先導計劃」定出細節。

該先導計劃旨在提供誘因,讓保險公司及機構來港發行保險相連證券。同時當局正同時為特定目的保險人,草擬一個新規管制度。至於計劃的准入條件及資助金額等相關條件。當局指出合資格申請人為在岸及離岸發行人或保薦人,包括跨國或多國機構。合資格保險相連證券必須在香港發行,發行額不少於2.5億港元或等值外幣,以及前期發行成本有不少於20%用於本地服務提供者。

首次發行保險相連證券的發行人或保薦人,以及在可行情況下使用由金管局債券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託管及結算的發行,將獲優先考慮。

當局指出發行人資助金額,涵蓋合資格保險相連證券的前期發行成本。若證券年期為3年底以上,每律發行額為1,200萬元或前期成本總額;若證券年期少於3年,每筆發行資助額為600萬元或前期總成粗本總額的一半。

保監局行政總監張雲正指出,計劃及新規管制度將有助香港躍升為具吸引力的保險相連證券發行地點,以促進保險業可持續發展,並鞏固香港作為環球風險管理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