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證監會聯合公告︰ETF互聯互通交易7月4日開始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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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稱,決定批准兩地交易所正式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將於2022年7月4日開始。

公告指,兩地監管機構在ETF納入互聯互通的準備工作上通力合作。目前,相關業務規則、操作方案及監管安排均已確定,技術系統已準備就緒。同時,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已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涉及的跨境監管合作、投資者教育合作等安排達成共識,雙方將繼續做好ETF納入互聯互通投資者教育和投資知識傳播工作,加強執法合作,打擊各類跨境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或突發事件,維護互聯互通正常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公告又指,兩地交易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及登記結算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互聯互通各項職責,組織市場各方有序開展ETF納入互聯互通相關業務。證券公司(或經紀商)應當遵守相關監管規定及業務規則,加強內部控制,防範和控制風險,做好投資者教育和服務,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投資者應當充分瞭解兩地市場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和實踐操作的差異,審慎評估和控制風險,理性開展互聯互通相關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