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要真正體驗日本,可留學兼到便利店打工

撰文:加藤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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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本人的國民生活來說,一個不可或缺的空間是24小時的便利店(日本人把它通稱「コンビニ」)。
7-Eleven、Family Mart、Lawson……無論是地理上、品種上、價格上等等,作為一個日本人,我是無法想像一個沒有便利店的生活環境。

為應對勞動力不足,日本便利店將增聘外國留學生。(視覺中國)

我想,日本人追求效率和實惠的國民性,以及世界上顯而易見的勞動時間之長(更具體或準確地說是加班時間之長)也使得24小時便利店的必要性和存在感更加凸顯。不管是早上的上班時間、中午時間、下班時間,還是深夜時間,那些上班族穿著西裝,以嚴肅或放鬆的狀態“跑進”便利店買吃喝的,或日常用品等場景,我相信,去過日本旅遊的香港朋友們都或多或少看到過吧。

6月4日,日本時事通信社發送了一篇稿子:《便利店加強外國留學生的採用——應對勞動力不足,在海外開展培訓》。一看標題,我很快就被吸引進去。作為曾經在中國大陸留過學的日本人,更是作為擔心日本老齡化社會必然導致的勞動力不足的日本人,我始終認為,從應對老齡化趨勢的角度積極、健康應用外國勞動者對日本社會的未來發展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戰略和途徑。其中,在日本上學讀書的外國留學生無疑是一個可以形成群體的行為體。我們必須好好重視,尊重。

上述那篇稿子介紹了幾家大的便利店的最新情況:

 LAWSON ——去年6月以來在越南和韓國開設了5家培訓機構,以將來在日本工作為前提培訓日本文化,以及店裡工作概況等。對學生來說,可以赴日留學之前構思和準備打工的事情,對店方來說,在勞動費低廉的海外進行培訓可以控制成本。至今約100名參加,數十名隨後在日本工作過。

 FAMILY MART ——自從去年起,加盟店的業主親到在留學生較多的東京、千葉等專門學校舉辦了介紹工作內容等說明會。去年舉辦了3次,約80名留學生參加,其中27名被採用。一名在首都圈運營幾家便利店的業主表示“能跟會日語的留學生一次性見面那麼多的機會很可貴”。說明會得到了好評,今年將舉辦幾次。

 7-ELEVEN ——自從去年秋天起以加盟店業主親自參加的形式開始舉辦針對外國員工“收銀台、接客業務培訓”。集中培訓內容為外國留學生往往不擅長或不習慣的鞠躬方法、以及之前不夠瞭解的商品等。目的是避免外國員工因文化差異而離職的狀況,至今共60名外國員工參加過該培訓。

我為這些便利店所作出的努力,以及積極參加相關培訓的外國留學生表示敬意,並相信,這些努力應該是雙向的,成果必然是共用的。

有關計劃包括針對外國員工的培訓。(視覺中國)

在這裡,我們也可以不妨討論外國人在日本留學與打工的關係問題。首先,我想梳理的是,對於外國的年輕人來說,留學在日本的優勢和劣勢各自是很明顯的。劣勢無疑是在許多大學裡只能用日語授課,以及在日本社會英語的普及率不高(筆者注:當然,那些特別喜歡日本,想好好用當地的語言瞭解日本,與日本人交流的外國朋友來說,當地人不會英語反而變成優勢)。而優勢呢,與留美、留英等比,一個明顯的優勢是:外國留學生被允許打工(作者注:需要《在留卡》上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只要正常辦手續即可)。在我看來,打工是一個外國人走進日本社會,瞭解日本風俗習慣、國民性等絕佳途徑。其實,在大學裡上課,做作業,考試等並不能讓你有機會瞭解當地社會的細節。跟日本老闆打交道,甚至談判,為日本客人服務等過程無疑給外國留學生提供真正體驗日本的平臺。

當然,學生的本業是學習,日本社會也有責任維護外國學生的安全。考慮到這一點,日本政府也不可能採取過於“放縱”的政策。日本出入境管理局規定:外國留學生勞動時間一周不能超過28小時;不可以在老虎機店、遊戲廳、麻將店、風俗店(那種陪客人喝酒唱歌等店)從事勞動。

我相信,讀者朋友們對日本社會的最低工資標準也感興趣。根據厚生勞動省的最新統計,2017年日本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全國平均為 823 yen(2016年為 798 yen)。我之所以寫成全國平均,是因為日本每一個地方(日本的行政劃分為“都道府縣”,共有47個:東京都、北海道、大阪府、京都府、其他都是縣,如千葉縣、靜岡縣、福岡縣)的標準均是不一樣的。可想而知,經濟發展水準高的地方通常偏高。

最高的是首都東京都—— 932 yen:第二高的是神奈川縣—— 930 yen;第三高的是大阪府—— 883 yen;第四高的是埼玉縣和愛知縣—— 845 yen。再看看低的。其實,屬於最低的地方不少,最低 714 yen的地方有沖繩縣、宮崎縣;715 yen的有鳥取縣、高知縣、佐賀縣、大分縣、長崎縣、熊本縣、鹿兒島縣;716 yen的有青森縣、岩手縣、秋田縣、德島縣。

這樣看來,通常被外國友人們以「平等」、「穩定」、「均衡」等被概念形容的當代日本社會還是存在著貧富等懸殊的,日本人通常把它叫「格差」(Kakusa)。

日本的《勞動法》、《最低工資法》規定,並要求僱傭單位對於作為打工進行勞動的外國人,包括留學生,必須以跟針對日本本國勞動者同一個標準給予工資。那麼,除了工資方面,只要有關條件滿足(日本人也需要滿足),僱傭方必須保證向外國勞動者提供保險、有償假,當然,務必遵守最低工資標準,而且,除非有特別理由,僱傭方根據日本勞動法是不能單方面解僱外國勞動者的(筆者注:當然,不可否認,迄今為止,日本僱傭方,包括一些在日本開餐廳等外國人有時,或往往從「控制成本」的私心角度出發“積極”僱傭外國留學生。這個至少屬於灰色地帶的違規現象是存在的,我也看到過一些)。

簡言之,我認為,無論如何,日本社會以官民一體、跨越行業、全國規模重視並推進外國勞動者的積極採用,以及為此準備的相關條件是積極的現象。我想,隨著赴日外國遊客的日益增加,對於企業方來說,積極採用外國勞動者也能夠減輕企業的人才負擔,擴大企業的業務範圍,總之是符合日本未來發展的大趨勢的。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