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政策.來稿】建立資助市場,「彈性價居屋」解決住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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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檢基

筆者早前有一篇文章〈盲目迷信自由市場下的房屋政策〉,探討過新加坡政府的組屋政策,也表明觀點認為住屋問題這等生存範疇不能依靠自由市場「自行調節」。

首先我們認為房屋的價值,一方面可作為商品、投資工具,在自由市場買賣,由政府監管。但更重要的是,作為人民的基本需要,每家庭及有需要的個人,都應享有「獨立、自足、永久」的單位,這是人民必須享有的基本權利,政府必須給予人民基本的住屋保證。

眾所周知,目前香港政府所提供的公營房屋有兩類:一是出租公屋,讓低收入家庭能享有一個適合及負擔得起的租用居所,以滿足住屋的基本需要。二是居者有其屋,是由政府興建的資助房屋,與市價掛鈎,原意是讓「夾心階層」(超過公屋申請入息上限又未能購買私樓的市民)的住屋需求。但是政府讓居屋可以流入自由市場,轉化成商品,結果更成為市場炒賣的工具,解決夾心階層住屋需求的功能漸漸喪失!

又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政府在建屋問題上的承諾,2014年《十年建屋計劃》提出,平均需要每年興建18,000個私人樓宇單位、28,000個公營房屋單位。但實際情況是,參看政府自己於2017年3月的數字,未來5年平均每年有24,000個私人樓宇單位、2017年甚至可以高達32,000個私人樓宇單位,推出市場。但公營房屋呢?未來五年每年平均只有14,000個!

私樓的興建遠遠高於計劃、但公營房屋的興建遠遠落後於計劃,反映梁振英時期政府建屋政策甚為偏頗!始終是「超額撥地建私樓,建公營屋懶懶閒」!

私樓的興建遠遠高於計劃、但公營房屋的興建遠遠落後於計劃。(資料圖片)

另外,自從政府復建居屋,開始扭轉孫九招政策的惡果,我們不少朋友、不少街坊,反應正面,反映很多市民期待已久,但實際上供應仍然遠遠不足以應付需求。

我們認為,首先,政府天職是供應每個港人家庭基本(獨立,自足和永久)的住宅單位。其次,政府不應該亦無需要提供公營房屋(包括公屋及居屋)予市民作炒賣、或作投資的用途。所以關鍵是:政府於未來,應建立資助市場,以抗衡商品市場的炒賣。

我們建議全面改革居屋:建立資助市場,設「彈性價居屋」!方向是,首先停止居屋與市場掛鉤,往後出售的居屋不准再流入自由市場。其次,把未來5年,平均每年多出的6000個私人樓宇土地,改作興建這類「彈性價居屋」!

另外,由政府訂立每期居屋最低及最高折扣價。建議最低折扣價及最高折扣價(市價的五成),由抽中居屋者在此最低折扣價之上、至最高折扣價之下的區間內定價購買。另外,該業主日後如要放售該居屋單位,可售予符合資格的香港人,即綠表或白表人士。或者交予政府回購此單位。而政府的回購價,就以當年該名業主購買單位時所定的折扣率,乘以當時市值售回予政府。最後政府回購單位後可再轉售合資格港人!

房屋乃人的基本需要,政府必預盡「洪荒之力」,大刀闊斧的為香港市民解決住屋問題,為港人打造一個宜居的城市!

建議政府建立資助市場,設「彈性價居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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