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企業.來稿】GoBee.Bike:名為共享經濟的財技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文:黃楚峰、余朗軒

近年,透過創新科技平台以配對閒置資源及潛在用家的趨勢日益普及,為各地市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同程度的轉變,共享單車便是其一。支持共享單車的人士認為,共享模式有助推廣「綠色出行」,減低市民駕駛意欲。不過,歐美地區的經驗顯示,要有效連接市民居所與主要交通樞紐之間「最後一哩」的旅程,當地市政府的政策支持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從海外經驗可見,若初創企業將所謂的「顛覆性技術」(Disruptive Technology)大規模地應用,一些法例上的漏洞將有機會被有關企業轉化成為盈利空間,對當地的法規造成衝擊。據了解,GoBee.Bike的創辦人Mr. Raphael Cohen於大學時期主修金融,他明白由於發展共享單車平台的入場門檻低、業務模式容易複製以及潛在利潤龐大,各地的共享單車平台發展迅速,成為近年最受熱捧的創科投資項目之一。2017年4月,GoBee.Bike成為首間登陸香港的共享單車平台,其模式屬「無樁單車」(Dockless Bikes),特點是專屬該公司的綠色單車可以隨意停泊,以達到提高曝光率及方便用戶的效果。於推出服務的短短四個月後,GoBee.Bike便於2017年8月宣布完成首輪融資,涉及金額約為7000萬港元(900萬美元)。

目前,Gobee.bike「無樁單車」的業務模式缺乏政策支持,亦引起社會爭議及部分市民的反感,造成的社會問題包括單車違泊、阻塞行人路及佔用公眾單車泊位牟利等等。但Gobee.bike對批評視而不見,而政府各部門則對Gobee.bike束手無策。

筆者認為,現時輿論只將GoBee.Bike定性為交通問題,是忽略了問題的根本,實質上,GoBee.Bike顯示了初創企業利用香港作為集資平台所帶來的影響。

Gobee.bike造成的社會問題包括單車違泊、阻塞行人路及佔用公眾單車泊位牟利等等。(資料圖片/陳惠嫻攝)

玩弄財技 押金去向成疑

眾所周知,一間企業要成功吸引投資者注資不外乎兩個途徑,一是透過穩定而亮麗的業績,二是勾畫具潛力而切合公司業務的發展前景。早期海外的共享單車平台為開拓收入來源以增強業務的可持續性,都會在一般的收費基礎上,引入廣告商投放廣告或私人機構投資或參與計劃。

對共享單車模式的一個疑問是,其收取的押金究竟「錢落誰袋」,共享單車以至整體共享經濟的發展會否成為新的「圈錢」手段。例如內地共享單車平台的客戶數量龐大,各平台能夠累積巨額資金池。倘若平台挪用有關款項以擴充業務,甚至炒買賣投資工具,用家的押金隨時血本無歸。

國內市場調研機構發布的數據顯示,摩拜單車2017 年第一周的周活躍用戶量已達584.9萬人,若以此計算,摩拜單車的按金將近17.5億元人民幣。初步估計,GoBee.Bike 現時亦有約3000名用戶,其累計收取的押金高達一百二十萬港元。若本港政府希望推動創科企業,實有必要就有關按金的存放及用途制訂合適的規限,以保障公眾利益。

現時內地多個市政府已落實有關存放按金規定的守則,上海當局訂明共享單車平台需要委託有質素的金融機構監管有關款項。儘管如此,最近有傳媒指內地的酷騎單車涉嫌挪用押金款項經營網上借貸。該公司後來突然倒閉,令用戶蒙受損失。

令人擔心的是,現時GoBee.Bike的業務模式缺乏可持續性。(資料圖片)

業務脫實向虛 衝擊社區

隨著大數據的風潮冒起,各行各業均希望透過收集客戶的個人資料以及日常習慣,並加以分析,為企業本身的產品締造協同效應,騰訊及亞里巴巴等內地互聯網巨擘便是利用大數據的先驅。再加上資金氾濫,共享單車平台首先於內地成為備受熱捧的投資主題。

現時大部分由私人機構營運的共享單車平台仍然處於初期發展的階段,公司及投資者均注重擴張業務及市佔率。不過,投資者對業務的可持續性往往隻字不提 ,而只期望市佔率有朝一日會轉化成為盈利。競爭激烈的市場使共享單車的收費持續下降,部分平台為追求短期宣傳效果,甚至推出免費的共享單車服務以爭取市場份額。

另一個增加市佔率的手法為購置大量單車,透過佔用社區大量空間以達到宣傳效果,但亦會為社區帶來衝擊。以北京為例,當地已有超過二百三十五萬部共享單車在路面行駛,上海亦有超過一百五十萬部共享單車,因此,各地市政府近年均推出法規,以限制共享單車的數量,避免超出當地的負荷。相較之下,本港的法例則無力監察共享單車數目上升對社區的影響,同時亦引起社會討論公眾車位被牟利機構用作商業行為是否合適。

令人擔心的是,現時GoBee.Bike的業務模式缺乏可持續性。第一,GoBee.Bike的收入來源似乎來自融資多於業務:以GoBee.Bike初期的二千部單車計算,全部單車需要被使用3, 500小時方可收取相等於7,000萬港元的現金流,即全部二千部單車需要在四個多月內,二十四小時不停被租用。 第二,Mr. Cohen已表明為降低成本,很多硬件和軟件將於中國製造,這對能否帶動本地經濟頓成疑問。

可以說,GoBee.Bike就如同部分標榜「顛覆性技術」的初創企業一樣,利用各地法規的漏洞勾畫商業願景。但由於公司管治缺乏有效監管,投資者往往需要承受頗大風險。事實上,近年初創企業透過不同渠道集資後,未能達到預期業務水平,甚至旋即倒閉的例子屢見不鮮,影響本港作為國際性集資平台的聲譽。

Gobee.Bike的資金籌集能力,顯示香港在創新金融發展上有一定優勢,但政府有責任保障本港市民的利益。筆者認為政府應先制訂應對措施以應付有關平台一旦停運後所衍生的問題,例如透過監管機構推出指引,規定企業所收取的按金超過一定上限後必須將相關金額存放於第三方信託的銀行戶口。

 

【編按:作者黃楚峰為匯賢智庫社區發展總監,余朗軒為匯賢智庫特約研究員。】

(本文為投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