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任期限制.來稿】真正問題是修不修憲習近平仍是最高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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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羅顥熹

我想近日最熱的中國話題應該是這四個詞語:修憲、三中全會、機構改革、終身制。

現行中國憲法是一九八二年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頒布,歷經七屆、八屆、九屆、十屆人大四次修改,頭三回修改主要針對經濟改革逐步深入,如八屆人大修憲乃源於鄧小平一九九二年春南巡,明確表明要推動市場經濟,故憲法要給予其地位。而十屆人大的修憲則將江澤民「三個代表」寫入去,和這回修憲有部分相似。

我個人不認為修憲一事值得大驚小怪,只是令我感到不解的是這事本應和國家機構改革、國家人事決定放在一月的二中全會就確定了,這是十二大後的常見做法,而非放在三中全會(注1)。這回卻把修憲分開給兩次中全會處理(注2),還要在新一屆人大政協即將召開之際宣布召開三中全會(十三屆全國政協第一次會議周六召開,人大周一召開)。這自然令人很不解,我猜想黨內對撤銷任期限制意見本來分歧不小,似乎緊急召開三中全會就是希望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統一大家意見。(二月二十四日公開宣布兩日後召開三中全會)

關於終身任職,其實大家都憂慮撤銷限制演變成個人獨裁,重走毛澤東後期全國內亂四起的老路,尤其缺乏強勢力量制衡,無人能阻止或補救錯誤。而且單靠個人魅力統治始終不可靠,當領導人離去後國家政治就會突然變得不明朗。例如一九七六年周恩來、朱德、毛澤東三人先後去世,華國鋒以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國務院總理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但其權力並不穩固,深受江青四人幫所威脅,所以才會觸發懷仁堂事變,以此剷除阻礙勢力。(注3)不但有毛澤東作例,亦有前南斯拉夫的鐵托可作參考,鐵托的去世令這一個多民族聯盟國家走向瓦解,因為沒有及時誕生一個政治強人能擺平各民族的政治、利益衝突,最後九十年代民族間以流血內戰換取獨立。(注4)

此刻更大的問題是即使不修改國家主席任期,習近平若將來仍能兼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及國家中央軍委的主席,按照「中國共產黨領導」(注5)與「黨指揮槍」(注6)的原則,他仍是國家實際最高領導人,這就是八二憲法一直以來的缺陷。我們得留意八二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本身沒有對黨、軍領導人任期設限,所謂領導人只任兩屆乃大家潛在共識。大家可能忘記了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江澤民先後卸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卻沒有辭去兩個軍委的主席,罕有地以非政治局成員、非中央委員的身分掌握軍權直至二零零五年,四年間黨、國、軍的最高領導人分別是兩個人。甚或八十年代國家實際最高領導人根本不是國家主席或中共中央主席/總書記(注7),而是軍委主席。鄧小平出任軍委主席,主導着改革開放,鄧小平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四項基本原則均在此期間提出,後來均先後收入中國共產黨章程。此時中共中央主席/總書記先後為胡耀邦、趙紫陽,國家主席先後為李先念、楊尚昆,黨、國、軍在八十年代並不從屬於同一人。

但願這一屆全國人大能任滿五年,每年開一次會議,要不然就會成為第三屆、第四屆全國人大,只召開了一次會議,成了真橡皮圖章。(注8)

 

注1:三中全會通常於人大政協換屆該年的下半年召開,如一九七八年召開第五屆全國人大,當年年底就舉行十一屆三中全會。

注2:二中全會同意「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入憲,三中全會處理國家元首任期。

注3: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晚至翌日清晨,華國鋒在葉劍英、汪東興等中共元老、軍方領導下逮捕江青、王洪文、張春橋、姚文元四人,將其隔離審查。一九八零年公開審理判刑。

注4:共產黨國家終身任職並接近或已成為獨裁者還有阿爾巴利亞的霍查、羅馬尼亞的壽西斯古、蘇聯的斯大林。

注5:或說為「黨領導一切」,此概念始於一九六二年七千人大會,毛澤東提出「工、農、商、學、兵、政、黨這七個方面,黨是領導一切的。黨要領導工業、農業、商業、文化教育、軍隊和政府。」到了一九七三年他於一次政治局會議重申「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領導一切」。中共十九大修正《黨章》把其作為政治原則寫入黨章。

注6:此言出於毛澤東在抗戰時寫成的《戰爭和戰略問題》一文,原文為「我們的原則是黨指揮槍,而決不容許槍指揮黨。」

注7:一九八二年中共十二大廢除中共中央主席、副主席,改以中共中央總書記負責領導中共全黨。

注8:八二憲法第七十九、八十七、九十三條分別規定國家主席、副主席、國務院、國家中央軍委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憲法第六十條言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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