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前線科技人員及張秀賢:上綱上線製造對立 無助達成共識

撰文:梁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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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與己見不一,都歸納為「親政府」的態度,我認為是刻意製造對立面。社會討論趨於情緒化、兩極化、非友即敵,最後兩敗俱傷,甚至有益於梁振英的強勢管治,令個個都是輸家…就像大小魔頭鬥法,不能因為醫生針對「大魔頭」梁振英,就令到他們自身的訴求變得神聖,因為醫生在醫委會改革裏,始終有利益牽涉其中。
梁翊婷

【編按:01博評前天刊出博客梁翊婷文章《醫委會改革:事實只講一半 連醫生也玩民粹》,前線科技人員賀穎傑與梁翊婷均有撰文互相回應。】

【醫委會筆戰系列】

梁翊婷:醫委會改革:事實只講一半 連醫生也玩民粹賀穎傑:回應梁翊婷:不提泛民修訂 連一半的事實也沒有梁翊婷:給前線科技人員:你回應我 卻不回應我提出的問題賀穎傑:再回梁翊婷:「醫委會改革會導致引入中國醫生」並不是滑坡謬誤

無論立場是支持還是反對,都應以理服人,並以取得共識為目標,避免社會沉迷於爭拗之中,停滯不前。(資料圖片)

致 賀穎傑@前線科技人員:

1. 多謝您對「6+6」方案的詳細解釋,我對不同方案持開放立場。事實上,我在上篇回應已經概略地列出正反雙方的論點。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回應 貴組織的提問時,也圖文共茂地,清楚列出反對「6+6」方案的理據。有興趣了解更多的網民,可以搜尋《「6+6」方案是糖衣毒藥,要不得》、《保護罩下,難以改革醫委會》等文章。

訴諸人身攻擊 也是常見謬誤

我不厭其煩地一再強調:理據是討論的基礎。當反對「6+6」方案的病人組織提出有力論點和數字,指出「4+2-2」方案更有效保障病人時,為什麼 貴組織仍然不斷將病人組織扣上「親政府」立場,用「協助奪權」、「接近政府利益」等字眼抹黑對方?訴諸人身攻擊,也是常見謬誤的一種。而且,與當日綑綁將15 名醫學界選委投票予梁振英、支持「6+6」方案的前醫學會會長蔡堅相比,請問誰比較「親政府」?

醫學會會長蔡堅(左)(李澤彤攝)

病人選任委員必然「親政府」?

2. 容我重申一次:沒有香港人願意被大陸醫生診治。然而,將支持通過條例草案的人,安上「支持引入大陸醫生」的罪名是絕對不合理。

反對醫改的黃任匡醫生在《醫委會改革的魔鬼細節》一文中寫道:「政府即將提出安插多四名委員入醫委會(即所謂4+0方案)……將來特首一聲令下,輸入海外醫生的門檻,想降得多低就多低。」

我已經在上兩篇文章中指出,所謂「安插多四名委員入醫委會」是很不公平的說法。因為這 4 名新增委員中,3 名是由病人組織選舉產生,一名是消委會代表。若有人認為,這 3 名委員是必然地「親政府」,應該提出合理的質疑。不然,這個論述的第一層陳述已經出錯,往後的假設都是從錯誤的陳述中引伸出來。

刻意製造對立面 無助社會達成共識

3. 我必須指出, 貴組織舉出的幾個例子,都與醫改提出的「選舉後委任」有出入,不能相提並論。關於港視、港大校委會和名譽博士名單,都沒有選舉和民意授權的成分;而港大校友投票反對李國章任校委會主席,只屬制度外的投票,無法定約束力。

病人組織選舉的投票門檻,絕對是我們需要嚴格審視的細節,例如可要求政府清晰地訂明合資格病人組織的標準,以防種票。政府提出的考慮因素空泛的話,我們可以提議方法監察它、完善它。而那種「非要採取我的方案不可,否則必然否決」的態度,無助社會達成共識。

對於 貴組織將但凡與己見不一的,都歸納為「親政府」的態度,我認為是刻意製造對立面。社會討論趨於情緒化、兩極化、非友即敵,最後兩敗俱傷,甚至有益於梁振英的強勢管治,令個個都是輸家。摒開歧見,我很欣賞 貴組織以數據解構「6+6」方案的文章,還望 貴組織可以繼續帶領公眾進行高質素討論。

醫學界參與今年七一遊行,反對條例草案。圖為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江智騫 攝)

回應張秀賢:

多謝您的回應,但恐怕您對我的文章有所誤解。所謂民粹討論,與支持或反對醫改方案的立場完全無關,而是部分醫生向公眾論述否決條例草案的原因時,刻意避開部分事實、誇大假設,有誤導公眾「通過草案等於通過引入大陸醫生」之嫌。

「大小魔頭鬥法」 不會因醫生針對梁振英而變得神聖

您說「加入病人權益組織或消委會代表本身,其實沒人反對」,恕我無法同意。我在上文回應前線科技人員時已提到,部分醫生不斷強調 4 名新增委員是「梁振英的投票傀儡」,並會按其意思降低考核海外醫生的門檻;所以此點絕對是網絡討論的重點,而非您所講,討論重點在「維持直選醫生代表與委任成員代表比例 1 比 1 」。

政府不受市民信任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但如果事事拿「不信任梁振英」做藉口,社會根本無法運作。陳偉業議員講了一番話,我是非常同意的。他認為,不能因為支持打擊梁振英而犧牲病人權益。就像大小魔頭鬥法,不能因為醫生針對「大魔頭」梁振英,就令到他們自身的訴求變得神聖,因為醫生在醫委會改革裏,始終有利益牽涉其中。當然,如您所言,政府在沒有取得醫生的普遍共識下,就將條例放上立法會投票,是不當的做法,但這並非反對派對條例「上綱上線」的理由。

理據、論述和尊重是討論的基礎。無論立場是支持還是反對,都應以理服人,並以取得共識為目標,避免社會沉迷於爭拗之中,停滯不前。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