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深井光屋,林鄭你抽夠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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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萬人沒有可以活得有尊嚴的居所。「光屋」的出現絕對是可喜的,但對你、對政府來説,只是做回了一點本來應做完許久的事,拜託莫再沾沾自喜。
文:如一
光亮的小屋,窗明几淨,窗外青蔥綠蔭,「光屋」確是美事。
前發展局長、現任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項目涉多個政府部門,因此沒部門願意「認頭」,最終由自己的辦公室裏面的一個小組提供支援。並無經公開招標,因此才可短時間推動計劃。
似乎全靠林鄭月娥你有擔當,充滿「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才令「光屋」成事。但莫忘你是16萬6千位公務員的阿頭,他們左推右推,無人肯做,程序繁複官僚,責任在誰?「無人做自己做埋」是無領導能力的領導的做法。你有時間苦笑自嘲,不如做應做的事,改善分工,改善制度。
你笑言,若這種民商官合作也被稱為「勾結」,「我會一力承擔」。
你真會擔心被批評「勾結」嗎?你的下屬有家族成員屯地的、有「有摸底無記錄」的,有比無底深潭蝕得更深的大白象工程,結果所有人和事都不了了之。莫說怕,你們根本沒放在心——抗議示威拉布,軟硬兼施,無動於衷,視而不見。如果有民主的選舉制度、公平的議會和廉潔的官員,會有「官商勾結」嗎?
20萬人沒有可以活得有尊嚴的居所。「光屋」的出現絕對是可喜的,但對你、對政府來説,只是做回了一點本來應做完許久的事,拜託莫再沾沾自喜;如果你説這是一個開始,政府還需努力,應該容易點接受。
官不與民為敵,民不會與官為敵。你既然已是官到無求膽自大的境界,希望你真心拿出膽量,真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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